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应接受那些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应接受那些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所谓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二)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应具体区分重伤和轻伤,我国刑法第九十五条对重伤的含义作了原则规定,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具体应参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三)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四)本罪的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应负刑事责任。相关的故意伤害的违法犯罪者如存在,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还应加大对这类违法人员的处罚,合法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这类受害人员进行赔偿,按照这类受害人员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2023年?
      一、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入狱之后多久可以减刑一次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根据罪责刑相适用原则,减刑要有一定限度,包括减刑时间限度。所以罪犯在入狱之后多久可以减刑一次?本文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法律中规定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话,那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不过针对不同的主刑,法律中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


·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是需要将实际的行为与法律中规定的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一一进行比对的,如果同时满足构成要件的内容,那就可以认定构成该罪。在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就包括了客体,那您知道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


·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
      当非法集资数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时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国家对于集资诈骗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所以制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形法院合理的作出判决结果,那么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


·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怎么量刑判刑?
      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怎么量刑判刑?一、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认定标准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玩忽职守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死亡回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


·死刑复核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死刑复核书的作用是什么? 慎重适用死刑,审查一下是否符合死刑的规定, 二、审查内容的严格要求: 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 (二)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有的人来电咨询我们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但其实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能适用缓刑。因此要是罪犯被判管制的话此时是不存在缓刑的,那实践中一般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律中规定...


·犯罪的未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犯罪的未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


·抢劫罪的犯罪特点有哪些
      每一种犯罪都是有自己独特的犯罪特点,而我们正是因为这些犯罪特点,才能较为准确的区分清楚相似的犯罪。那么您知道抢劫罪的犯罪特点是什么吗?而认定抢劫罪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抢劫罪的犯罪特点是什么 抢劫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为它不仅直接侵犯了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