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年会回家途中遇到车祸算不算工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年会回家途中遇到车祸算不算工伤?

一、年会回家途中遇到车祸算不算工伤?

是否算工伤就要看实际的情况,职工参加单位聚餐后,回家途中出事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算工伤:

1、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算工伤。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年会回家或者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如果要被认定为工伤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但如果回家是办理私人的事情不管责任在于那一方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所以,不同的情况一般就会作不同的处理。



·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私家车数量的迅速增长一方面为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另一方面也使得交通事故陡增,各地交通事故频发。那您知道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标准吗?下面我们以南京为例,带您了解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 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


·车被高空坠物砸了保险公司赔不赔?
      当自己的爱车因为高空坠物而被导致受伤打伤的,那么这个时候可能就会涉及到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所以我们不禁想知道车被高空坠物砸了保险公司赔不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车辆被砸的,应该由第三方进行相关的赔偿。具体的事由我们看下文。车被高空坠物砸了保险公司赔不赔?车被高空坠落物砸坏,主要是保...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按责任划分?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按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按责任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的话有两种解决方法: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 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等有钱再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


·二手房全款交易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一)交易流程
      二手房全款交易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一)交易流程 1、签合同; 2、审核环节; 3、网签; 4、资金监管; 5、缴税过户; 6、领房屋产权证书。 (二)交易费用 1、个人二手房交易的费用一般要根据房屋交易的报价以及房屋的建筑面积决定,房屋面积只是中等水平的出售价...


·退车险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退车险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一、退车险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退保的车辆都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有效期内; 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 退...


·一、夫妻汽车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一、夫妻汽车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所有人是单位的,需要企业代码证和公章)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


·如何签订总部的合同让分公司交社保?
      如何签订总部的合同让分公司交社保?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由总公司承担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


·拿到认定书的3天后就去可以提车了
      拿到认定书的3天后就去可以提车了。所以扣车的天数一般在10日左右,最多不超过20日。如有其它情况需上报上级机构作出进一步决定。这种情况下逃逸方将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超生可以先交社会抚养费吗?
      超生可以先交社会抚养费吗? 关于未婚生子,只要没有领取准生证生育小孩是要受到处罚,罚款金额是有规定的,在幅度范围内调整,百分之六十到一倍。不交的话,是有滞纳金的,而且也可以强制执行。另外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


·被别人故意撞我车判刑吗
      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