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辩护各个阶段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刑诉辩护各个阶段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一、刑诉辩护各个阶段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刑诉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刑诉法第39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③调查取证权。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刑诉法第43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④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⑤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⑥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⑦对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⑧代理申诉权。

⑨依法独自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⑩拒绝辩护权。辩护律师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有权拒绝辩护。

二、辩护人范围

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主刑、附加刑、宣告缓刑)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灰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公、检、法及国家机关安全、监狱的现职工作人员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其实在各个阶段,辩护人要做的辩护工作都不一样,就像是查阅案子的卷宗,这个只能等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之后,辩护人才能接触到卷宗。另外就是,辩护人所做的这些辩护工作,包括相关辩护权,其实也是受到法律制度约束的。


·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一、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盗窃罪和侵占罪的界分,更多地集中在盗窃罪与“代为保管物”侵占罪之间的区别问题上,而对于盗窃罪与“脱离占有物”侵占罪之间的区别,则论述相对较少。对于司法实践中较为多发的将他人占有...


·行贿罪立案机关是谁
      对于刑事案件来讲,大多数时候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但也有一些是属于自诉案件或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就说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机关上面,那么行贿罪立案机关是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行贿罪立案机关是谁 涉嫌贪污罪行贿罪立案侦查的意思就是当事人已经涉嫌...


·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对于虚开运输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广大执行公务的人员来说,报销发票是必备技能。但是因为报销涉及到金钱利益,也有人因为虚开发票犯罪。那么,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对于虚开运输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虚开运输发票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如何处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如何处罚? 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


·刑事案件可以更改时间开庭吗
      刑事案件可以更改时间开庭吗?刑事案件可以更改时间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罪名有哪些
      知识产权一直都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但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却无视法律规定,直接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知识产权遭到侵权的罪名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罪名有哪些 1、假冒注册商标罪:指没有按照国家商标的规定,通过正确的方式来获取商标使用权,而是在没有得到商标注册...


·怎么样才会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
      (一)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客体要件飞机等航空器,不同于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其运行速度是其他交通工具所无法比拟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它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作为重要的远距离交通工具,同时,各种物资的航空运输也日益繁忙。适应这一需要,我国的民航事业在改.革开放后...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阶段如何处罚?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阶段如何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


·构成抢劫罪能不能缓刑 抢劫罪一般会怎么判刑
      我们发现公民在被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其实法官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往往都是作出了缓刑的判决,此时就意味着罪犯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这是很有利的一种刑罚制度。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被判缓刑的,那么抢劫罪能不能缓刑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抢劫罪能不能...


·新刑法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怎么判?
      新刑法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怎么判?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的判决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侵占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如何认定侵占罪
      财产型犯罪是刑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盗窃罪、诈骗罪、绑架罪、抢劫罪、抢夺罪等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犯罪都属于财产型犯罪。其中,您比较陌生的是侵占罪。在判断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要看有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侵占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