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中如何才能获得双重赔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中如何才能获得双重赔偿?

1、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一)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二)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三)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2、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因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赔偿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不能同时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与工伤赔偿的情形

当受害人为用人单位机动车的乘客或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仅为用人单位一方,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受害人只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即不能同时获得用人单位的人身损害和工伤双重赔偿。当受害人既符合交通事故构成又符合工伤事故构成,如果单位既按交通事故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又按工伤赔偿损失,则赔偿了双倍损失,这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

(二)同时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与工伤赔偿的情形

1、当受害人乘坐或驾驶本单位的机动车与非本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受害人可以获得侵权的其他机动车方的人身损害赔偿,还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当受害人为第三人(非乘客或驾驶员)与非本单位的机动车方发生交通事故被伤害,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受害人可以获得机动车方的人身损害赔偿,还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3、当受害人为第三人(非乘客或驾驶员)与本单位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机动车方仅为用人单位一方,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受害人可以在交强险限额内获得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可以按工伤赔偿。

(三)同时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与工伤赔偿的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关于工伤和侵权竞合,哪些赔偿项目可以获得同时的赔偿,并无明确。

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工伤待遇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交通事故的可以获得双重赔偿;而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则不能获得双重的赔偿,应按受害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获得一份赔偿。

相对于普通的相关交通事故,一般来说是不能够获得双倍赔偿的,除非是在交通事故之中导致其他的相关赔偿事故发生如工伤。针对于此类的相关双倍赔偿,需要根据实际的法律情况和双方跟用人单位的协商来进行相关确定,如果确定是属于工伤情况的话,那么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和肇事者的交通赔偿并不冲突。





·刑事拘留多久后移交检察院
      刑事拘留多久后移交检察院?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


·一、辽宁省交通事故死亡标准赔偿是什么?
      一、辽宁省交通事故死亡标准赔偿是什么?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效吗
      道路上如果遇到交通事故,一般有的时候交警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个认定书作出有相关的法律期限么,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效吗这个问题,我们将逐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定义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


·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肇事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话,此时伤者同时还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赔偿。那么,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一级工伤赔偿标...


·一、交通事故2级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2级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药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


·没有合格证的电瓶车怎么上牌照
      去派出所开证明,说合格证丢失就可上牌照了。电动车上牌照的条件如下:1、电动车上牌照所需证件:身份证、电动车购买发票或收据、电动车合格证。2、电动车上牌照所需手续:第一步:缴纳购置税;新车上保险;刑侦检测。第二步(检测站办证):非免检车过线检测,交款、填表,拓号照相,资料采集,领上...


·如何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开发商常常以提前入住为由吸引购房者前来购房,然而到了交房的阶段又会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房,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时需要向购房者承担违约金赔偿的,那么如何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要求照片要清晰;要体现现场的地理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要求照片要清晰;要体现现场的地理位置、现场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如果自己不会拍照,报警后要保护好第一现场,等交警部门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无论是怎样的机动车,其实都是规定了核准人数的,即只能在规定范围内载人,否则就会构成超员。而在我国超员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按照规定此时就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那到底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小客车超员怎么处...


·一、交通事故赔偿超过多少才能执行房产?
      一、交通事故赔偿超过多少才能执行房产?1、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道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2、交通事故赔偿没有钱还,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家庭唯一住...


·没买交强险,交通事故该怎么索赔
      在购买机动车的同时,就需要实际投保交强险,这是由国家强制规定的。而要是发现有机动车没买交强险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对车主进行处罚。同时,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又应该怎么赔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买交强险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