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怎么赔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的具体赔偿情况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处理:(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二、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的情况下,就已经对当事人造成了人身侵害,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来要求赔偿处理,特别是对于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应当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属于违法行为造成的伤害,那么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一、交了社会抚养费能退回吗?
      一、交了社会抚养费能退回吗 不能。 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 对于社会关注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抚养费的去留问题,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前提就是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国策,而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要继续实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2016年1月1日...


·酒后驾车负全责新交规规定了哪些情况?
      酒后驾车负全责新交规规定哪些情况?酒驾虽然是违法驾驶,但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的。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此,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负全责,而是根据事故各方实际的情况来确定责任的。1、当...


·车祸误工年龄上有限制吗?
      车祸误工年龄上有限制吗? 一、车祸误工年龄上有限制吗? 误工费没有年龄限制。 误工费是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只要他还通过劳动在获得收入,就要赔偿误工费。没有年龄限制的。...


·最新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驾中一种很常见的行为,所以如果遇到就会很严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驾中一种很常见的行为,所以如果遇到就会很严肃的惩处酒驾的人员。但是即使这样还是有很多人会顶风作案,置生命安全于不顾,所以如果在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呢?我们这就为您来解答一下。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


·了解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
      了解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 一、什么是债券上市 债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承认并接纳某种债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债券上市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上市制度。 与股票不同,企业债券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限,而且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因此,债券上市的条件与股票有所差...


·企业公司债券在哪上市交易呢?
      企业公司债券在哪上市交易呢?企业公司为了自身运营的需要,和对资金的需求会适当发行一些债券,当然这些债券是具有一定风险的,他跟企业的兴衰息息相关,人们在购买时会慎重选择。所以国家对企业发行债券也做了相关要求。旨在降低债权风险,维护经济秩序,那么符合要求的公司债券在哪上市交易呢? 一...


·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发生后,可能会造成车辆的损害,而此时就只有拖到4S店进行维修处理,这就涉及到拖车费。那么您知道我国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是怎样的吗?由于各个地区的情况不同,因此在拖车费方面规定的可能就不太一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山东关于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的内容,希望对你...


·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如何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人们最不愿看到的情况,然而随着机动车的普及交通事故也变的多发,严重的交通事故要受到刑事处罚,而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则要通过调解来解决,调解交通事故是要遵循相关法律的要求的,要在法律规...


·误工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吗?
       一、误工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吗? 误工费的赔偿,是可以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是否包括刑事和民事责任,认识不一,我们倾向仅仅是刑事责任);第三,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