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单位辞退人员工龄如何计算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被单位辞退人员工龄如何计算的?员工被单位辞退,领取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工龄是按照员工最后一次入职开始到员工离职时间计算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员工一般只要没有按劳动法来进行,那么一般都会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对于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就会按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所以,辞退员工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而在给予补偿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条款来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
      对于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处理,而若选择了诉讼的途径,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那么,根据实践的经验看,有关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 1、证明当...


·在我国兼职劳动合同辞职提前几天?
      在我国兼职劳动合同辞职提前几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按现行规定,临时工辞职也是需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


·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人防工程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军事作用上,在平时没有战争的状态下,其最主要的还是用于民事生活中。大多数的情况下,为了使人防工程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很多开发商往往将人防工程改造成为地下商铺,那么,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


·一、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怎么写?
      一、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怎么写? 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进行填写。 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0天。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


·员工工作的公司证明范文是怎样的
      员工工作的公司证明范文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相信已经从事工作的人员知道,如果我们进行职称评定、资格考试,或者需要工作收入证明的时候,需要由单位进行员工的工作的公司证明。但是,有很多第一次需要提交公司证明的人员,不知道公司证明怎么开,怎么写?我们将针对公司证明范文为您提供介绍...


·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的工作
      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的工作 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完毕后,认为应当予以立案的,在立案之后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可以找律师来担任诉讼代理人,通过律师来为其提供帮助。那么,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可以为被害人所做的的工作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一、帮助被害...


·劳动合同到期未协商可以直接离职吗?
      劳动合同到期未协商可以直接离职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协商可以直接离职吗?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马上离职。不过,应该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办理工作交接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劳动合同期限起止日期没有写算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劳动合同期限起止日期没有写算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不算。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时可以从生育之日起停发疾病救济费,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他生育待遇。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从产假期满之...


·一、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了是自动续签吗?
      一、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了是自动续签吗? 一般不会,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自动续签,但是实践中需要认定“自动续签”是否等于合法的劳动合同订立行为。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句话内涵很丰富,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必须包...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