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原始取得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屋原始取得的情形有哪些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民法典》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产权的取得与其他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一样,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承取得两种。(一)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房屋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所有权。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1、依法新建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这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收归国有的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无主房屋是指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房屋。如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依法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房屋。4、添附的房屋,如对房屋翻建、加层、扩充等。(二)继承取得。继承取得是指房屋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房屋所有人的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产权的继承取得的方式有:1.因法律行为而取得房屋产权。例如,房屋的买卖行为,赠予行为,互换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的产权。因法律行为而取得房屋产权的时间,应自产权手续完备后发生转移效力,即自登记时取得房屋的产权。2.因法律事件而继受取得房屋产权。如因房屋的所有人死亡的法律事件而发生的继承或遗赠,继承人受遗赠人取得房屋的产权。从总体上看,个人的房屋产权同样是通过原始和继承两种方式取得的。若具体分析,公民个人房屋产权的取得有以下几种途径:①建房,即个人住宅由自己建造而来。在农村和小城镇.以这种方式取得个人房屋的产权占绝大多数。②购买。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城镇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购买取得了个人房屋产权。③继承和接受赠与。④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办理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关于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因为买卖、继承以及赠与,但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房产流转的,此时当事人若要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那此时办理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房产继承是否要进行公证 1、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


·上海过高的房价是居民在购房的时候需要考量的一个因素,如果已经
      上海过高的房价是居民在购房的时候需要考量的一个因素,如果已经选择好了合适的房源的话,那么一定要知道,在买房的时候不仅仅是需要购房者交纳首付的。除了首付以外,还有一些计划性的支出,就是涉及到我国政府规定的房地产税和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在我国上海买房子叫什么税费呢? 一、在我国上...


·现在买房子的付款方式已经不再唯一了,毕竟我国整体房价上涨的都
      现在买房子的付款方式已经不再唯一了,毕竟我国整体房价上涨的都比较快,如果还要求只能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则就会导致房屋一直销售不出去,这对于开发商而言显然是很不利的。于是在这样的付款方式外,还规定了其他的付款方式。那到底买房子的付款方式有几种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买房付...


·淮安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淮安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淮安首套房商业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评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例如:一套房屋市场价格是200万,评估价180万,那可以贷180万的70%,就是126万,剩余的房款200万-126万=74万是作为首付的)。2、利...


·网签合同是不是购房合同?
      网签合同是不是购房合同?网签不是正式购房合同,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网签合同是指将开发商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网上进行备案的行为,所以网签合同和购买合同应该要一样的。其实内容与国家住建部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内容是一样的,只不过网签的合同是跟房管局信息是同步,一旦网...


·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的房子一般不是夫妻共同房产,除非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


·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怎么进行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怎么进行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


·离婚房子过户哪方出过户费
      在当今时代房价高居不下,所以对于任何人来说,如果购买一套房子,房子的产权将对自己是非常重要的。即使离婚以后,在离婚诉讼当中,最难处理的就是房产的问题。不过房子的产权法院终归会按照我国的婚姻法将房产权判给其中一方,那么,在过户的时候,离婚房子过户哪方出过户费?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变更?
      在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则会对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由于房产与现金等财产不同,房产分割完之后,必然会只有一方可以拥有该房子的产权,房产证上也会只有一方的名字。夫妻双方应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那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变更?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变更? (一...


·一、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具有法律效力吗?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


·租房合同签了为住能毁约吗
       一、租房合同签了为住能毁约吗? 签了租房合同一般是不能毁约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