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法发放贷款罪案件如何量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违法发放贷款罪案件如何量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二、如何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要注意以下两点:(一)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1、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果行为人既未玩忽职守,也未滥用职权,而是符合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人损失的,由于行为人对损失的发生既无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当然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2、造成损失大小。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犯罪论处。(二)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是:1、行为对象不同。前者是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后者是向关系人发放贷款。2、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3、构成犯罪的具体标准不同。前者要求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后者要求构成较大损失的就可以构成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在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有明确的方面的量刑方面的依据,如果说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害的后果,就会被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的损害后果特别的重大,判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单位犯此罪的可以进行双罚制度。



·欠条没写名字怎么办?
      欠条没写名字怎么办?欠条的格式是有严格的要求的,发生纠纷的时候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际中还是很多债权人粗心大意忘记写名字,那么欠条没写名字怎么办?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没写名字怎么办? 这个欠条书写有瑕疵,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证明...


·离婚后婚前的债权怎么处理?
      离婚后婚前的债权怎么处理?1、离婚后婚前的债权一般依旧由夫妻一方独自享有,当然债权若是可以转让,夫妻一方也是可以自愿转让给对方后自办理离婚手续的。2、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有以下两种解决方法:(1)协商解决:双方若能就财产纠纷达成协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不过能协商解决的情况很少,大部分...


·非法集资退款范围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筹集资金这件事情通常情况下大公司大企业都会进行,这种筹集资金的方法通常都是合法的,但是有一些非法集资的行为是会受到法律规定的,非法集资肯定会涉及到退款问题,那么非法集资退款范围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非法集资退款范围在...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进行债务转移的,一般是指由债务人将自己满足条件的债务转让给其他人,有其他第三人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有些情况下,债务人是利用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的,因此法律中规定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下面我们为你具体分析一下其中的法理。 一、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是...


·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在生活中,一般金额不是很多的情况都会选民间的借贷,但是也会遇到借钱不还的就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得了,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起诉状怎么写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民间借贷起诉状 原告:欧__...


·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如何承担离婚债务
      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如何承担离婚债务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很多方面的东西做出处理,其中就包括夫妻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其中在有债务的情况下,离婚的时候才需要进行处理,那么此时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 夫妻在婚姻...


·公司挪用公款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您对于挪用公款这样的字眼,想必在影视剧当中都有见到过。其实从字面意义上大概也能理解到,挪用公款绝对是一种不正常的行为。既然是公款,是不允许私人进行挪用。挪公款的话,不仅仅违反了单位的制度,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挪用公款制度是怎样规定的?《刑法》...


·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债券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在进行上市债券的时候,也会死有一定的限制的条件的,而且,在上市之前,我们是需要考虑好对于公司的影响的。那么,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公司债券...


·借条没有还款时间可以吗?
      借条没有还款时间可以吗?借条没有还款时间是可以的,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债务怎么承担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债务怎么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明确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条明确规定了对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


·离婚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