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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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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刑三年缓刑四年的意思是指,被宣判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缓刑的的条件,暂时不执行三年有期徒刑的刑罚,给予四年的考验期,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这四年内对其考察,该罪犯在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认真遵守法律规定,没有出现新的犯罪,也没有发现在判决之前有其他罪行的,那么四年以后,就不再执行三年的有期徒刑刑罚,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还要公开予以宣告。缓刑并不是对所有犯罪判刑的罪犯都适用,适用缓刑也是有法定条件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首先,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是被判处拘役或是短期有期徒刑。短期有期徒刑是指三年(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属于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不适用缓刑,同时,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和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不能适用缓刑。第二,犯罪分子必须要有悔改表现,俗话说得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在有悔改表现之上,人民法院认为对该罪犯适用缓刑确实对社会不会造成危害的,可以适用缓刑。对于所谓的确实不会造成社会危害,需要法院根据该罪犯所犯的本罪的具体情节、犯罪动机、悔罪表现、受害人对其的态度等等一系列的情况来考虑。所以,想要缓刑的罪犯,自身也是要拿出态度与做相应的事情的,通过与律师交流,如何争取被害人的谅解,有立功的机会一定不要放过等等,争取缓刑。对于缓刑的考验期限,法律也有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适用缓刑的,缓刑考验期在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少也不能小于两个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的缓刑考验期也是在刑期以上五年以下,最少不能小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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