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财产及股权分配协议书分别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家庭财产及股权分配协议书分别怎么写?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立约人:

王××,男, 58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住××市××区

××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男,32岁,×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岁,×族,干部, 家住××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赵××,男,50岁,××市人,现住××市××区××胡同××号(与立约人王××系邻居)

立约人王××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赵××作见证人。

(一)王××随其长子王××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王××所有,长女王××随其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王××,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王××。

(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王××分得×万元,长子王××分得×万元。其长子王××负担其父王××日常生活费用。

(五)王××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王××和长女王××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王××

见证人:赵××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股权分配协议书

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甲乙丙叁方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股的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股的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____;店名为:_____;法人:__________

第三条 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甲乙丙叁方协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美发院的总股本投入为 万元;合股的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甲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乙方股权占总股本的 ,丙方投资金额为 万元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入股形式:甲方以现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现金注入;丙方以现金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叁方共同拥有。

4、各合股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立入伙份额。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年度核算为依据,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双方可协商留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该美容院(留每月盈余缴房租)。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需承认本协议;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80%实施。不得在合股不利时退股;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30%实施。退股需提前3-6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

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

3、转让的股份需合股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第七条 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股人的义务:维护共同的利益,热心合股事业;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合股人同意,不得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任何场所做有损合股人利益的事宜。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的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股人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公正当事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签订任何协议双方都要协商好,而且还要秉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这样双方才不会闹矛盾,而且制定协议还必须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条例,这才会是合法,同样法律才会保护好双方的合法利益。




·国家规定山东2023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
      一、国家规定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


·判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而言,夫妻到法院诉讼离婚,最终的决定权在法院手上,但法院也不能随意判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出现一些情况的,法院必须判离,那判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判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


·结婚彩礼有什么范围什么权情况下不返还彩礼
      男女在结婚之前并不是必须要给付彩礼的,即使没有彩礼,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后,也是不会影响办理结婚手续的。而要是协商需要给付结婚彩礼的话,首先要搞清楚结婚彩礼有什么范围,然后再做下一步处理,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 一、彩礼的范围是什么 1、根据惯常的习俗,包括在男女双方所给予的彩礼...


·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社会中,因为法制建设的不足,以及一些执法人员的缺陷,使得在一些情况下还是会发生一些冤假错案,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在此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国家对受害者进行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主要有哪些?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主要有哪些?国家赔偿的方式,指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1...


·离婚纠纷能不处理抚养权吗?
      离婚纠纷能不处理抚养权吗? 一、离婚纠纷能不处理抚养权吗? 诉讼离婚时,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包括子女抚养权要求的,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会处理的。诉讼请求权是个人的权利,法院无权处理。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1、两...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终身支付是否合法?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终身支付是否合法?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终身支付是不合法,因为本来需要对孩子进行抚养的话,都是按照孩子未成年的这样一种状况来进行抚养的,也就是意味着当孩子达到18周岁的时候,就不需要再进行这样的一种抚养义务的履行了。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


·在生活当中,大家所追求的生活目标都是不一样的。城市污染越来越
      在生活当中,您所追求的生活目标都是不一样的。城市污染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如果能够在农村山清水秀的地方购买一块宅基地,对于很多人来说将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因为农村房屋的确权问题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天津市农村房屋确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天津市农村房屋确...


·小孩抚养权更变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在夫妻离婚之后,如果需要对孩子抚养权或者抚养费进行变更的话,此时也是要提出合理的变更理由才行的,否则即使起诉到了法院,最终也是得不到支持。那要是协议对孩子抚养权进行了变更的话,此时要怎么写这个变更协议书呢?我们告诉您小孩抚养权更变协议书都有哪些内容。 一、小孩抚养权更变协议书有哪...


·离婚财产分割另案处理是否可以
      法院在处理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时候,一般除了要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作出判决以外,还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的这些问题都一并的作出判决。但是有些时候,有些夫妻也想针对财产分割的问题专门的进行处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另案处理是否可以? 一、离婚财产分割另案...


·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以父母婚姻关系结束而改变,对子女的探视权是父母的权利,这是法律规定。通常对于子女的探视权会在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里写明,保障探视权的合法实现。那么,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探视权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小孩有份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小孩有份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是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跟孩子是没有关系的。《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