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专利补贴怎么申请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关于专利补贴怎么申请

一、关于专利补贴怎么申请

1、申请省级专利资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同级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处受理专利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缴纳费用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经所属县级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核对后返还申请人;

(二)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三)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人为单位,缴纳费用收据原件已报销入账的,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缴纳费用收据复印件各一份:

(五)申请国外专利的,需提供我省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相关材料。

2、市、县知识产权局(科技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的资助资金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并由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签署意见后,制作本市《申报省级专利资助项目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于每年5月3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

3、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各市申报的资助项目进行审核,并会同省财政厅下达资助经费。

二、申请专利的费用能入研发费吗

如果尚不确定是否能申请成功,可记入管理费用; 如果已经确定能申请成功,可记入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三、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的内容和要求

1、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的内容

在会计核算上,可以在研发费用列支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打假”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列支,不应纳入研发费用。

2、具体的核算要求

企业应当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单位,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企业研发机构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要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费用)。

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研发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予以关注。

对于想要申请专利补贴的个人和单位来说,就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交申请专利补贴的证明材料即可。后面的流程就不是申请人可以左右得了的了,对符合情况的,知识产权局也得等到经费下发以后才能够把补贴发放到个人或企业手中,所以,申请专利补贴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处理好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般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一般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那么申请人就会成为专利权人,此时自己的专利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自然专利权人也会享受到一定的权利。那么专利权的有效期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一般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1、《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一、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争议,根据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专利权的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专利权的申请条件都有哪些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要符合三个条件:新颖性、先进性、工业实用性。新颖性条件:该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从未公开发表过、也未被公开使用过(口头公开也不行)。先进性条件:该技术优于现有技术,更加先进,是行...


·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么?
      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么?对于表演活动中的表演者来说,其依法享受领接权,领接权和著作权同属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两者关系密切,那么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么?两者有何区别?我们根据有关资料整理了如下文字,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什么是邻接权? “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 neighboring...


·擅自更改别人的商标算侵权吗
      擅自更改别人的商标算侵权吗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鉴定是否构成侵权:1、使得商标权人受到损害或者即将受到损害,导致该商标产品的销量下降、利益减少等行为。2、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就擅自使用该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行为人非法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甚至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


·店名用了商标侵权吗
      不构成,只是店名使用,不在与注册商标同种类商品上使用,并且字体、设计外形不相近似,不易造成混淆的,不构成侵权,构成注册商标侵权,一般属于以下情形:(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自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


·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久?
      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久? ?一、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久 保护期应当为著作权人死后的五十年。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


·专利侵权行为的规定有几类?
       一,专利侵权行为的规定有几类? 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


·从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构成上来看,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上必须表现为
      从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构成上来看,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上必须表现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是由于过失而无意中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则不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而在构成了此罪的时候,自然就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


·商标权在先使用权如何构成
      商标权在先使用权如何构成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合理使用、在先使用等等,这些就可以说是商标侵权的抗辩。针对其中的在先使用是日常中比较常见的,那么商标权在先使用权是如何构成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有使用的事实 这是对使用人...


·发明专利权限为多少年
      一般情况下,2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算。二、走优先权程序,21年可以在申请1年以内,提出优先权,那么发明专利的实际有效期限为21年,注意获得优先权后,在后申请的的保护期限是从在后提交申请日计算,法理上仍然为20年,但由于延后了1年,实际得到了21年的有效年限。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