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争抚养权的技巧?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争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证明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如果达成不成协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证明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证明自己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7、证明自己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在我国法律中到底什么叫抚养?

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养父母和继父母对养子女和继子女的抚养义务适用婚姻法有关对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规定。

婚姻法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 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二、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有哪些?

要区分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

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

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

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委托自己的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和代行监护,如果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发展是合法的,但是,在抚养子女过程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发现抚养条件发生了不利于子女的教育和个性发展的因素,这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同时,抚养权纠纷不影响父母亲权监护权和探视权等的存在和实施。

抚养权变更之诉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管辖的规定,一般实践中直接适用了原告就被告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中,突然出现了这样的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可能会因为子女抚养权或者离婚财产不能协议离婚的,在离婚诉讼中也可能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成为焦点,法律上对子女跟随父方和母方生活都作出了相关的优先考虑的条件,满足条件的更容易让子女跟着自己生活。


·离婚诉讼能否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能否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判决”。缺席判...


·国家赔偿费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国家赔偿费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国家赔偿费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依照国家赔...


·现在几乎所有上班族都会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提出的一种社会保障
      现在几乎所有上班族都会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提出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在全国范围内都要缴纳,但是有些员工因为某种原因可能会离开原有的工作单位,转移到其他单位或者城市工作,这样之前在公司缴纳的相应社保就要有解决措施,因此国家允许社保进行转移,今天我们就为您解答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


·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一般是死刑,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有8种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里的8种情形具体包括: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


·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
      一,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的权利。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


·未成年子女变更监护权要走什么手续
      未成年子女变更监护权要走什么手续 一、未成年子女变更监护权要走什么手续? 给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人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


·婚后夫妻放弃财产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后夫妻放弃财产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后夫妻放弃财产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


·什么保险离婚后不能分割
      什么保险离婚后不能分割 一、什么保险离婚后不能分割 1、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受益人; 2、父母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 二、离婚保险有哪些怎么分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 生活中有一些夫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婚姻关系走到了尽头,需要结束夫妻关系,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结婚证,可是有的人结婚证丢失了应该怎么办呢?应该如何办理离婚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结婚证丢失是仍然可以办理...


·争取小孩抚养权要考虑什么因素
      一般离异家庭的父母都对孩子怀有愧疚之心,认为没有给孩子一个健全的家庭,使孩子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缺失了一方的爱,所以离婚时,想尽一切办法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自己要尽一切努力让孩子过得更好,那么,争取小孩抚养权要考虑什么因素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争取小孩抚养权要考虑什么因...


·存疑不起诉能否得到国家赔偿
      存疑不起诉能否得到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