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村社选举能否发误工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村社选举能否发误工费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村民委员会从村公库支出,具体数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举经费支出确有困难的村,乡镇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助。村级经费主要用于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发动选民、制作票箱、印制选票、召开选举大会等开支。

相关法律规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误工费发放存在的问题

1、发放不规范。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村组以各类名目发放,随意性大;发放标准不一,因集体经济强弱和人员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别。如有的村组干部把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安排给个别群众做,又通过发放“误工费”的方式博得群众支持,存在“误工费”支出、标准少数人说了算和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2、记工不规范。有的村组干部配合县乡村工作只签个字就算误工一天,甚至在同一天配合不同的工作另算误工,晚上加班也算误工半天,造成误工一天实际领取两天以上补贴的怪现象;有的村组误工补贴当月已经发放,但在下月又以同一项目为名再次发放,误工日期和领款人都一样,造成重复领取。

3、资金乱拉用。由于村组账目未列明细,全部资金混用,无法查清用来列支“误工费”的资金来源,一些村组频繁发放误工费,导致一些项目资金被拉用。

4、监督不到位。“误工费”的发生和补助标准应该由各村组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确定,但从现实状况来看,群众对村民自治条列理解不深,参与意识不强,“误工费”支出由村组干部决定,大部分小组未召开群众会议讨论决定,仅仅由小组干部决定,各村组虽设有理财小组但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没有对“误工费”进行有效监管。

村民选举一般情况下是么有误工费的,因为者牵扯到贿赂,但是有些地方国家是允许有误工费的。不过这里的误工费主要是选举人员、发动股民或者印制票的人进行支付的。如果有这项费用,那么机关单位不下发,那么是属于违法行为。


·员工个人可以撤销工伤认定吗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的这种情况,多半都是因为员工在私下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得到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处理结果。因为工伤认定一旦开始,员工可能会视情况再进行工伤鉴定,所有的流程全部都进行完毕以后,可能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更多的赔偿金,所以用人单位有的时候也会私下和员工协商解决。那么,员工个人...


·违法解除恢复劳动关系诉讼中报酬怎么确定?
      现在有部分用人单位也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在这个时候劳动者的权益就得不到保护,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般都不会很快的反应到寻求司法途径,那么违法解除恢复劳动关系诉讼期间的报酬怎么确定呢,我们针对该问题,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认为解除决定...


·一、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会不会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会不会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的话,一般没有代通知金,因为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时间。但是如果没到期单位提出解聘的话,那应该是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如果不能提前30天的话,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还有经济补偿金。 ...


·一、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劳动...


·工伤九级停工留薪算几个月工资
      九级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具体规定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
      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工程从施工到工程验收合格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是双方按照合同或着法律规定约定的保修期进行履行质保期义务的期限。质保期内工程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详情参考下文。一、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门窗工程的保修期...


·小区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小区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小区的水电都是承包给专业的施工方来施工的。为了保障小区与施工方的利益,双方应签订一份小区水电工程承包合同,对水电工程施工中的事项作出具体的说明。许多人并不了解小区水电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我们搜集了相关的范文,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水...


·误工费流水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流水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索赔误工费行不需要专门出具银行的流水单的。 误工费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走人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走人吗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工程质量验收对于完成一项工程来说是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一项工程完成了如果不能完成工程质量验收等于白做。由于近年来豆腐渣工程屡次出现,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也愈加严格,流程也更加繁琐,这也是对于老百姓的保护,那么下面我们就告诉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辞退员工一定要提前一个月吗
      试用期不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