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处理办法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处理办法是什么?从行政责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违反交通 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正常的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才追究刑事责任,逃逸的仅造成受害人重伤的就需追究刑事责任。二、哪些情况构成交通肇事罪?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有以下情形的,定交通肇事罪,负刑事责任。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往往会导致更坏的情况发生,事故中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可能失去生命。对这种恶劣行为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肇事方会被追究行政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考取。另外,肇事逃逸导致人员伤亡的,公安机关还会立案。



·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
      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


·如今,随着道路车辆的增多,交通压力也随之增大,交通事故频发,
      如今,随着道路车辆的增多,交通压力也随之增大,交通事故频发,比如轻微的有车体刮蹭,严重的有连环撞车,重大的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在一瞬间,要鉴定交通事故责任很麻烦,这时候往往需要查看事故现场的痕迹来确认事故责任,下面我们将教您如何看刮痕鉴定交通事故责任。 在交通事故现场必...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


·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目前,很多小区道路是允许社会...


·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及相应司法实践经验解答如下: 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段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从鉴...


·交通事故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吗 可以要求,依据伤害程度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如构成伤残,还可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 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


·二手房交房家具被调换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二手房交房家具被调换违约金标准是多少?二手房交房家具被调换违约金标准应该以合同中的约定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下班骑车摔倒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按揭车夫妻之间可以过户吗
      暂时不能过户。按揭车辆要想过户需要将车辆贷款还清,解除抵押之后,在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违章事故处理完毕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


·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者在诉讼开始后,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对争议财产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就是财产保全。那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解答吧。 一、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需要满...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公司即使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经营管理模式未改变的情况下,双方实际仍为劳动关系,公司仍应缴纳社保。如果不购买社保,存在被社保机构追缴滞纳金或罚款的风险。 1. 符合以下三个标准为劳动关系。 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