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

一、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首先,你要证明对方主观方面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认定方式通常为:

1、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3、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其次,证明对方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认定方式: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

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二、恶意抢注商标法律适用

除恶意外,各类具体抢注行为的认定和法律适用要件不尽相同,商标局制定的《商标审理标准》对此有相应的明确规定。现以评审案件为例,略予说明。

(一)《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驰名商标的适用要件

1、 第一款保护驰名的未注册商标。

(1)申请人商标已经驰名但尚未在中国注册;

(2)争议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3)双方商标使用商品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4)争议商标的使用容易导致混淆。

2、 第二款保护驰名的注册商标。

(1)申请人商标已经驰名且已在中国注册;

(2)争议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3)双方商标使用商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4)争议商标的使用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

根据实践,认定驰名商标主要考虑该商标在我国境内是否驰名。申请人可以按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其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之前的驰名证据材料。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程度以争议商标的使用是否造成消费者混淆或者联想为基本原则。要综合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知名度和商标独创性、双方商标的近似程度和使用商品/服务的关联程度。

(二)《商标法》第十五条禁止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的适用要件

1、 被申请人是申请人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

本条源自《巴黎公约》六条之七。对于本条中“代理人”的理解曾有三种不同的认识:民法上的代理人、商标代理人、包括经销商在内的商业代理人。我委考虑本条立法宗旨、国际惯例,坚持第三种理解。目前,行政和司法已基本达成共识。

2、 双方商标使用商品或者服务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与服务。

3、 双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4、 被申请人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

(三)《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禁止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商标的适用要件

1、 申请人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之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

在先使用的判定:地域上指在我国的使用;形式上要与主张权利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对象上须是在主张权利的商品上的使用;本质上是在商业活动中真实地使用。

有一定影响的判定:相关公众的知晓程度;使用的持续时间和地理范围;宣传时间、方式、程度、地理范围。

2、 双方商标使用商品或者服务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与服务。

3、 双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恶意抢注商标都是向当地的商标局提出异议的,只有商标局才具备判定当事人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这种资格,未经商标局撤销抢注一方的商标权的,当事人注册成功的商标权就依法受到保护。当然,在向北京当地的商标局提出异议之前,如果收集的关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证据不充分,也有可能自己的申请就会被驳回。


·商标许可备案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我国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机制已经越来越完善,有亲自办理过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这件事情的小伙伴们都知道,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是比较耗费时间的,而且提前对于其中一些重要的事情就应该了解一下,这样能够避免在操作过程当中因为不符合规定而不予备案的。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商标许可备案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


·商标侵权被告抗辩事由包括什么?
      商标侵权被告抗辩事由包括什么?在侵权法中,抗辩事由是针对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而提出来的,所以,又称为免责事由或减轻责任事由。抗辩事由可分为两类,即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所谓正当理由,是指损害确系被告的行为所致,但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包括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受...


·商标域名抢注算不算侵权?
       商标域名抢注算不算侵权? 抢注域名不算侵权。 域名抢注:所谓抢注,简单地划分,有两种意义上的抢注: 1.一个从未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域名的注册者预见到该域名潜在的价值,在其他人想到之前把该域名注册下来。此范围内包含一些对知名品牌,知名团体或个人的名...


·专利权转让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转让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


·商标认证多少钱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商标认证多少钱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商标认证的价格 如果寻找代理商的帮助话费可能略高,大概在1500——2000元左右,代理商的帮助可以让您省不少心。如果您想自己去申请的话,花费大概在800元。 商标认证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8...


·商标权价值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权价值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权价值评估需要企业准备完备的评估所需资料后,选择合适恰当的价值评估方法,并按照价值评估的程序,对相应的商标权进行价值评估。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梳理总结的商标权价值评估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权价值评估所需资料清单 1、企业...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成立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点是资金,有点是场地,还有的是专利权。在实践中,股东对专利权的出资有很多疑问,是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


·商标续展提前多久可以办理
      商标续展提前多久可以办理 一、商标续展提前多久可以办理 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标局均予以接受。期满前的六个月一般称为续展申请期,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是续展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申请人除缴纳续展注册申请费外还应按规定缴纳...


·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1、新颖型,即申请专利的产品并不是老旧的产品,没有被其他人通过任何形式进行申请过,没有被相关机关进行公告或者注册申请登记过,是全新的专利产品,才享有注册专利权的权利。申请人包括个人,企业或者具有申请权利的组织。尤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对这项要求由为看重,因...


·商标和地址不一样外观一样算不算侵权吗
      只是商标不一样功能一样不一定构成侵权,还要看两商标是否相似,以至于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


·关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继承的规定?
      关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对著作权中财产权的继承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