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传授犯罪方法罪如何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教授他人犯罪方法,此时虽然没有实际的实施犯罪行为,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也是构成了犯罪的,即传授犯罪方法罪。此罪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口头传授的也有书面传授的;既有公开传授的,也有秘密传授的。那么,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如何处罚?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传授犯罪方法罪
(一)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
(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任何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都是扩散犯罪方法、传授犯罪技巧,进而直接造成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另一方面,根据行为人传授的不同性质的犯罪方法,被传授人可能实施各种不同的犯罪从而侵犯不同的社会关系。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即以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传授给他人的行为,行为人构成本罪,所传授的必须是犯罪方法。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二、传授犯罪方法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值得注意的是,传授犯罪方法罪属于举动犯,不存在既遂未遂之分。凡有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哪怕是刚刚着手,只要结合全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就应按既遂追究,并不存在未遂问题。至于是否全部完成行为人所计划的传授行为,可以作为影响案件社会危害性和量刑的一个因素。
阅读了上文后,相信您此时对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如何处罚已经有所了解吧。在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要先对相关行为作出认定,然后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而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对行为人处死刑。


·最新贩毒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贩毒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新贩毒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


·信用卡诈骗罪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还是非常大,支付快捷。但是信用卡的使用存在很多风险,因此一些人采取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从而触犯信用卡诈骗罪,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信用卡诈骗罪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量...


·执行拘役的机关是哪个?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一般是在1-6个月之间,即使是需要进行数罪并罚的也是不能超过1年,因此这属于短期刑。被判拘役的罪犯可以为自己争取缓刑,而此时拘役也是有自己的执行机关的,那执行拘役的机关是哪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执行拘役的机关是哪个 拘役,是由人民法...


·伪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伪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


·成立犯罪预备会判刑多长时间
      成立犯罪预备会判刑多长时间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下文不再赘述。2、对...


·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
      法院判决量刑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节做出最后的判决书,初犯就是一个量刑情节,初犯会从轻处罚还是不会减轻处罚,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和拘留都是刑法中强制剥夺自由的方法,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区分两者的区别对我们认识刑法、提高法律意识有重要作用。今天整理了关于拘役和拘留的区别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拘役和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


·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定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刑法中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四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拒不认罪还可以判缓刑吗?
      拒不认罪还可以判缓刑吗??对于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认定态度不老实,法院不会判缓刑的。判缓刑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 一、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