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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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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需要的提交执行申请书,还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就可以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较为简单,而且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多。首先,最为重要的依旧是申请书。在实务中,有些法院会有固定格式的限制而不采用申请人所准备的申请书,而有些法院就没有这个限制了。其次,要附带上法院的送达回证和生效的裁判文书。值得一说的是,生效的时间的计算是以双方都收到法院的通知书为计算起点,也就是送达回证。再者,如果是自己申请就附带上个人的身份证明;若是不是自己亲自申请,需要委派他人,那就带上委托书吧。一般来说,就准备上述条件就可以了。当然,真正递交给承办法官额材料不仅仅是这么少。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会有工作人员让你填写各种材料,例如失信人申请书、被申请人财产状况说明书等等。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我们还可以怎么做,好让自己受损的权利尽快得到救济呢?首先,调动自己身边的一切力量尽可能找出被执行人的财产及其相关线索。这里,最有力的是被执行人房产和在某某公司作股东的信息,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个体户,那就再好不过了。其次,多和法院的承办者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进展。千万不要忽视这条建议,在实务操作里,经常遇到这种执行了很长时间,又没有结果的案件。因为年份已久,须在法院专门的档案室查找,最后查找不到了,法院就当作没有申请强制执行处理,就这样不了了之。以上,就是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和需要注意的事,各位看官请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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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吗?没有。如果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应当恢复原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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