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后果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后果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

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时间最多是11个月。

2、没签劳动合同,将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的,那么就是在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了,

那么在这个时间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资了,而是直接要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就业者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工会出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

3、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很多就业者到用人单位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或者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甚至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没有任何合同。但是,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就业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

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并不是只要劳动者一入职,公司就应该马上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法律方面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也是给予了宽限的,通常在双方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只要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就是不违反法律规定。而公司也不会因为迟延签订劳动合同而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私企员工休完产假就辞职合法吗
      私企员工休完产假就辞职合法吗休完产假就辞职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根据我国《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


·工程质保金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建设工程质保金有两个概念,一个是施工单位预先支付给建设单位用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个是指合同双方在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用来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在此,我们整理了后者概念的工程质保金的国家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吗?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吗?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是产生雇佣关系,在劳动期间发生意外就是工伤。但要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


·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样维权?
      到一个企业工作,就意味着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出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这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基本利益,需要职工依法维权。但是大多数的职工并不了解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样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很难得到保护,不过没关系,我们将在下文告诉您该怎么维权。 一、...


·工资协商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工资协商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进行合理的工资分配在协商的期限内,如果遇到工资协商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呢?通过协商无法处理就可以用法律形式,按照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单方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有关法律知识吧。 一、工...


·劳动单位对工伤员工可以辞退么
      劳动单位对工伤员工可以辞退么 一、劳动单位对工伤员工可以辞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


·因疫情待岗期间工资怎么算
      因疫情待岗期间工资怎么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因疫情待岗期间,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上班发放生活费,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伤残鉴定对于您来说应该都是听过的,但是至于具体的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您也许并不是非常的清楚,因为每年我国相关标准都会进行一定的调整,那么2017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年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a)一级 1...


·大家都知道外出务工的农民朋友被称作是农民工,现如今,社会中农
      您都知道外出务工的农民朋友被称作是农民工,现如今,社会中农民工是不可或缺的劳动主体,但是您对于农民工的用工关系还是不是很清楚,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吗?这也是很多人的疑问所在,多数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而劳动关系确认也很难,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下农民工的用工关系。 一、农民工的...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一、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劳务分包不能再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