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被抢注还没有初审如何提出异议?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商标被抢注还没有初审如何提出异议?


商标被抢注还没有初审的话,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需要注意的是,该诉讼的提出是有意当的时限的,需注意这个时间限制。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三、商标抢注是什么意思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如果自己公司的商标被抢注,应在第一时间查询商标所处的阶段,如果是还在初审期间没有审核通过,是可以挽救的,应当立即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同时要积极的手机资料,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早日将属于自己的商标权夺回来。




·办理注册商标续展去哪里办理
      商标续展去哪里办理不管是什么样的商标,若是需要办理续展手续,则一般都是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提出申请的。当然,在实际办理商标续展的时候,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商标续展期限的规定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专利权很早在世界各国都存在,很多时候自己的发明等作用可以申请专利,如果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使用自己的专利品失手需要经过自己的同意,也就是可以得到一定的利益,在签订知识产权合同时候要注意很多细节,那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


·如何处理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如何处理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一、如何处理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停止侵害,积极赔偿,因为商标侵权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


·专利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在我国想要获得专利权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申请,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那么您知道专利的申请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


·无效商标继续使用可以吗 一、无效商标继续使用可以吗?
      无效商标继续使用可以吗 一、无效商标继续使用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被宣告无效的商标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无效的注册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实施并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请求保护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权利以及在产品上标明专利权的权利;义务包括充分公开发明内容的义务以及缴纳年费的义务。二、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规定1、专利权人的...


·企业注销后专利权属于谁
      除非原单位转让,否则还是属于原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


·抢注商标相关法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抢注商标相关法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抢注商标相关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


·专利和著作权有何区别2023
      专利和著作权有何区别(1) 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多数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都是自动取得的,但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而言,规定就比较特殊了,要求办理了申请登记之后才能取得。而也只有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后,才能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只不过这个保护也有一个期限。那究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在...


·不构成专利侵权有哪些情形
      在下列五种情况下,任何人使用专利均不构成侵权:(一)首次销售: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这一原则又称为“权利用尽原则”,它适用于合法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二)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