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人股份公司章程范本有什么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两人股份公司章程范本有什么规定

在中国,两人股份公司一直是不错的合作方式之一,倍受创业人士的喜爱。与一般公司的注册要求相同,两人股份公司同样要求提供公司章程。但是由于其独特的股东数,其章程也与一般公司不尽相同。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两人股份公司章程范本给您参考。

二人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发起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市 区 路 号。

第四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 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第五条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发起人制订,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每股金额

第十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股份总数 万股,每股金额 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出资。

第四章 发起人的名称(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及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2个发起人组成:

发起人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市 区 路 号

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其中首期出资 万股,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出资 万股,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三期出资 万股,于 年 月 日前到位。

发起人二:

家庭住址: 市 区 路 号

身份证号码:

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股,其中首期出资 万股,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三期出资 万股,于 8年1月7日前到位;以实物方式出资 万股,其中第二期出资100万股,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三期出资 万股,于 年月 日前到位;共计出资 万股,合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作出决议;

13、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4、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发起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大会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三月召开。

2、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主持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会议表决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董事会成员五至十九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五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

12、对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以外的资产作出决议。

两人股份公司章程是您公司的设立条件之一同时也是您公司的管理依据并且还是您公司分配利益的主要依据。拟定章程虽然麻烦,但是我们还是希望您根据您公司的具体情况认真拟定条款,这样对以后公司的运行、管理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公司地址: 因乙方现正在与甲方商谈收购事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企业倒闭怎么处理?
      企业倒闭怎么处理? 一、企业倒闭怎么处理? 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 1、破产申请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拆迁安置协议书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拆迁安置协议书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拆迁安置协议书 拆迁人(以下简称四方): 法定代表人:____,地址:___; 单位名称_______; 邮编___,电话__。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单位名称_____;邮编:__,电话:...


·贸易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
      贸易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 一、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


·公司法中董事会的决议内容怎样?
      公司法中董事会的决议内容怎样?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公司法中董事会的决议内容怎样? 一、公司...


·公司吊销十年未注销可以恢复吗
      不能恢复了,只能注销后再重新注册。营业执照被吊销是一种处罚,也就是主体资格虽然存在,但已经是退出市场了,这是不能恢复的,也有部分省市交纳了罚金以后恢复的情况,你可以到本地工商局咨询以下。可以先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行政行为,恢复原状...


·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一、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是一个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可以不是同一个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在如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才辈出,一些知名企业家在为中国社会的经济水平提高做贡献的同时,雨后春笋般的小微企业融资也在社会经济水平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融资不仅降低了财务的风险率也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所以越来越多人会选择这一方式,那么下面就通过一些资料来简单了解...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相关部门为了增强市场经济的竞争能力,制定了相关政策,鼓励满足条件的企业单位进行改制。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当事人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在改制前,需要制定改制方案,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进行分析。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 一、收益...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一、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