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因盗窃被行政拘留会有影响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因盗窃被行政拘留会有影响吗

因盗窃被行政拘留是没有影响的。行政拘留不是刑事的,不会写进个人的档案。对以后出入境更没有影响。出入境,主要是针对未决案件的、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限制出境的一种措施,对行政拘留的人员没有影响。对子女的仕途也不会影响。

二、什么是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三、行政拘留以后的影响

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治安拘留,连同治安案件的其他材料,一并归档,长期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注销)。但公安机关会为行为人保密,不会在社会上随意扩散。一般不会影响行为人的生产、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以后遵纪守法就是了。

四、哪些情况适用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五、哪些情况适用刑事拘留

1、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2、《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3、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我国对于行政拘留是不会有任何生活上的影响的,只不过公安机关会将你的违法记录写在上面,在个人档案上是不会有记载的,只有在公安机关的执法记录上面会有着相关的记载。行政处罚并不是想刑法处罚那样,其性质在法律上是有着很大差别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
      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公安机关在对待不同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是不一样的,如被追诉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用拘传的方式,而对待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可以选择传唤的方式。那么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传唤、拘...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罚
      在经济愈加的发达后,饮食养生成为人们最近关心的话题,而我国经常出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物给大众带来不小的影响,对于非法生产商的这种行为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罚呢?我们通过下文了解。 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


·大股东刑事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大股东刑事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大股东刑事责任认定的规定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在资本市场上,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案件时有发生,如何认定他们的刑事责任,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都存在重大分歧,数罪并罚和一罪单罚是其中的两种主要观点。罪刑法定原则是正确处理该类案件的标尺,在此前提下...


·隐瞒疫情可追究刑事责任吗
      隐瞒疫情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


·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
      如今社会压力在不断的增大,很多诈骗在我们身边时常发生,我们并不能很好的彻底制止被盗窃、被诈骗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在生活中时刻谨慎来预防事故的发生,但是有时候我们对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混淆一谈,那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念上的区别 盗窃罪,...


·纵火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放火罪该如何认定
      纵火罪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放火罪,这属于一种故意犯罪,如果是过失导致火灾,并且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的话,那此时就会被认定为失火罪。一旦被认定构成纵火罪,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是比较重的。那么我国对纵火罪是如何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


·贪污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贪污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信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聚众斗殴罪轻伤怎么处罚
      一、聚众斗殴罪轻伤怎么处罚所谓聚众斗殴罪,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因为争霸或者报复等心理动机,肆意破坏社会秩序,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刑法只处罚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于一般参与者不施加刑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


·新《刑法》关于虐待儿童的规定有哪些
      一、新《刑法》关于虐待儿童的情形有哪些?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


·开设赌场罪罚金是怎么规定的
      当今社会,很多人都喜欢开设赌场为赌博的人提供场所,而自己从中赚取利润,殊不知这种行为会构成开设赌场罪,一旦构成该罪,不仅会被处罚,还会被判处罚金。那么开设赌场罪罚金判多少呢?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判多少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


·盗窃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1、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一般限于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对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