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否可以分别抵押?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否可以分别抵押?


如果房屋占用地和土地是一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不可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 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 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 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 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在拍卖时应一并拍卖,但要 分别计算价值。


3、《城缜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 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和房产所有权抵押的区别


抵押物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是指在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将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表现在两个方面:


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即所谓的“地随房走”。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即所谓的“房随地走”。法律作出这一规定,其理由在于:


(1)离开土地的建筑物不具备法律上的独立性,不能独立的构成抵押标的。任何房屋都是建立在土地上的,土地是地上房屋的必要组成部分,没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在实践中不能独立存在,在法律上也是不能独立移转的,因此必须“地随房走”。


(2)房屋虽然不是土地的本质组成部分,土地本身可以独立的移转,但是如果允许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不进行抵押,就可能出现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主体不一致的状况,从而发生权利的冲突与摩擦,不利于物的有序利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防止这种权属不一致的矛盾,就有必要将房屋与土地视为一个整体,从而要求“房随地走”。


因此,在广大消费者将自己的房屋或者土地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进行办理贷款业务时,应当明确抵押物的性质,以免在将来完成贷款时造成错误抵押财物损失惨重的后果。在抵押的过程中,抵押人应当提前了解相关信息,以及所办理所需的材料及其证明。




·农村集体土地对外承包应经过什么程序方可承包
      程序:(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


·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什么?
      一、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什么?买方凭借新产权证、原土地证、契税完税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好《申请土地变更》表格进行过户。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


·怎么办理老房土地使用证?
      怎么办理老房土地使用证?1、 到县市的违章建筑管理办公室申请老房屋补办证件,违建办核查后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你的事实房屋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产权证。2、持证明到国土部门填写《土地使用证办理申请表》,注意将使用者和土地信息详细填写好;3、国土局工作人员按标准核准你所需缴纳的各项行政费用...


·土地使用年限从何计算?
      土地使用年限从何计算?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购买或者划拨的都是使用权。分以下几种情况: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及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根据《...


·房地产他项权证2023办理时间是多久?
      房地产至上的权利除了所有权等之外还存在着他项权用以证明所有人用来抵押贷款的事实,也就是说只有在得到证件之后才能够去银行进行一系列的贷款事项否则就会被拒绝受理,下面就一下来看看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一、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是已经出...


·一亩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亩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有人可能会对一亩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产生疑问,尤其是土地数比较多的朋友,了解这个问题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随着征地的进程,国家也是出台了相应法律的。接下来就由我们结合相关的法律,对一亩园征地补偿标准这个问题做出详细的解释。 一、一亩地征...


·近段时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热,很多地方都执行了限购政
      近段时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热,很多地方都执行了限购政策,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惠州市也不例外。其最新的政策规定,对于非本地家庭,只允许购买一套住房,本地家庭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也提高。那么,惠州二套房首付几成?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惠州二套房首付几成...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四川都有哪些?
      国有土地和其他类型的土地有所不同,因为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所以在有关国有土地的买卖、租赁以及出让都有着特别严格的规定和相关程序,但是由于我国各省市具体的地区情况不一样,所以,当地会结合实际进行一些改动,那么,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四川都有哪些?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


·哪些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哪些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一、哪些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


·开发商只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危害
      开发商只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危害 土地使用证虽然是非常重要的土地使用证件,但是作为开放商想要售卖房屋的话需要的是拥有五种不同的证件,当前有的地方售卖的是没有证件齐全的土地,虽说价格会相对便宜,但是其中存在的危害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那开发商只有土地使用证的话会有哪些危害呢? 开发商...


·河北省固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固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的情况在城镇中是时常能够看到的,因为城镇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而且在城镇的周围一般土地都是已经有所归属的,所以通常都需要通过征地的方式来获取土地进行建设,说到征地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征地的补偿标准,因为这直接关乎到个人的经济补偿,那在河北省固安征地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