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许多大型工程中,项目公司比较倾向于将工程内部承包给分公司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许多大型工程中,项目公司比较倾向于将工程内部承包给分公司进行合作,但是这容易和挂靠发生混淆,从而违反了法律规定,直接导致工程的停滞。准确的了解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与挂靠纠纷的区别和责任将有利于您承包大型工程。下面就由我们来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内部承包纠纷和挂靠纠纷

在计划经济时期,为了鼓励国有建筑企业提高经营效率、调动生产积极性,国家出台一系列法规,提倡企业采用内部承包的方式从事建筑活动,但是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一些没有资质或资质较低的个人或企业以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形成了事实上的“挂靠”,如何辩别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挂靠”之间的区别,以及二者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我们将在本文作出介绍。

二、“挂靠”与内部承包的基本概念

建筑企业为了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在统一的财务、技术、人事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内部竞争机制,来确定具体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组建相应的项目施工部进行施工活动,属于企业内部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应当得到法律的肯定和保护。与这种“内部承包”性质完全不同的是“挂靠”:指有一定资质的建筑企业允许其它没有资质或低等级资质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利用本企业的资质、以本企业的名义对外承包工程,并向对方收取一定管理费的行为。“挂靠”本质上是有损工程质量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多数情况下还会损害劳动者的工资利益。

三、“挂靠”与内部承包有本质的区别

(一)内部承包的基本特征:

内部承包是建筑企业为提高企业现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在建筑市场上的竞争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而采取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的企业运行模式。经调查与分析,目前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1、建筑企业抽调本企业职工组成项目管理总包部,负责对具体项目进行管理监督,其中总包部的项目经理由本企业任命,项目的具体施工承包给非企业的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经理负责人、材、物及建设资金的组织,并向企业交纳一定的管理费,企业派出的项目管理总包部对承包人进行监督,承担因项目施工产生的相关责任。

2、企业内部的项目经理直接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管理部,具体完成项目施工,自行负责人、材、物资金的组织,接受企业的统一管理。

概括起来,建筑企业内部承有以下几点特征:

1、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主体特定。一方为建筑企业,另一方为企业内部人员或职能部门,与企业存在管理上的行政隶属关系。

2、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活动经企业许可。承包方经企业许可使用企业建筑资质、商标及企业名称等,在企业有效管理和监督下进行施工,并向企业交纳一定的管理费。

3、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筑企业和内部承包人对经营利润约定进行分配,内部承包方组织项目施工所需的人、材、物及资金,是实际的出资人、经营者,由承包人在企业统一管理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此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挂靠”的基本特征:

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对“挂靠”一词做出明确的定义,目前仅建设部2001年54号文件以部门工作意见的方式对此有一个简单的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作了程序上的规定。一般来说,业界认为建筑企业间的挂靠有如下特征:

1、挂靠方主资格存在缺陷。挂靠方一般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所具备的资质或资质不达不到相应等级的企业、施工队或个人。

2、挂靠方定期向被挂靠方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是以管理费、承包费等形式表现出来,除此之外,双方没有任何资产产权联系。

3、挂靠方通常以被挂靠方的分支机构、内部项目部等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以被挂靠方的名义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但其人事任免、劳动聘用、组织档案等人事安排与被挂靠方无关;其经营方式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经营活动不受被挂靠方的实际管理,被挂靠方不承担工程技术、质量、经济责任。

(三)内部承包与“挂靠”有本质的区别: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与“挂靠”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在资产关系的归属方面,内部承包方与企业之间是隶属关系,使用的是企业的资产,或以股份等方式划转到企业;而挂靠单位的资产没有以股份等方式划转被挂靠单位,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二是在财务管理方面,建筑企业和内部承包人对经营利润约定进行分配,此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而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之间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二者之间独立核算、利润单独分配。三是在人事任免方面,内部承包方无论是个人还是职能部门的组成人员,都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接受企业的任免、调动和聘用制度;而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之间没有严格、规范的人事任免、调动、聘用制度,即不存在劳动关系。

随着我国相关建筑方面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对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对“挂靠”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许多“挂靠”的表现形式更加接近于内部承包,使人难以辨别。实践中就存在挂靠双方通过以下手段混淆二者区别,带来工程隐患的现象:

1、挂靠人聘为被挂靠企业员工,制造挂靠方与被挂靠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假象。

2、被挂靠方提供一部分管理人员,名义上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但这种管理往往流于形式,并不是真正对项目进行技术、质量、资金等全面总包管理。

3、对工程款进行管理,发包方的工程款通过被挂靠方向挂靠方支付,被挂靠方仅为挂靠方提供帐户,并不能保证工程款用于项目本身。

这就需要国家与时俱进,出台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地辨别以“内部承包为”名行“挂靠”之实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挂靠”行为的进一步发展,维护建筑市场的稳定,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保护建设单位与广大劳动者利益。

四、内部承包、“挂靠”的法律责任承担

内部承包作为一种合法的经营方式,企业与承包人之间的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因承包人组建的项目部没有法人资格,建筑施工活动受企业管理,企业对承包人的施工活动承担责任,承包人不能独立承担责任。而“挂靠”则是一种扰乱建筑市场的违法行为,“挂靠”合同因其违反了国家禁止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建筑企业与挂靠方的“挂靠”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下两点:

1、对被挂靠方给予行政处罚——由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资质证书。

2、司法处理——即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该民事行为无效,收缴非法所得,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由被挂靠企业与挂靠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在维护法律秩序的基础上,照顾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在因挂靠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果实际施工人承揽的建筑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通过竣工验收的,挂靠方可以参照合同条款约定的价款请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关于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与挂靠纠纷的区别和责任的相关知识,我们为您总结在此,当您在进行内部承包时,您的合作对象是具有完整的法人资格的,若您的合作对象是缺乏法人资格的,就可能涉及挂靠了。目前,挂靠是违法行为。所以我们提醒,当您在内部承包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您的合作伙伴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啦,以免对您的工程进度产生不良影响。


·无过失性辞退的几种情形
      无过失性辞退的几种情形无过失性辞退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


·不属于克扣工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克扣工资情形有哪些 一、不属于克扣工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


·自动离职工资就没了吗?
      自动离职工资就没了吗?有工资。不过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如果依法提出离职,单...


·一、劳动合同没解除到别的厂能签吗?
      一、劳动合同没解除到别的厂能签吗? 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 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权终止劳动...


·河南省农民工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我国为了能够很好的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在各地都有专门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部门。而且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也都是在律师的帮助之下而进行的。但是我国社保局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是不分申请对象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南省农民工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河南省农民工...


·一、工伤鉴定十级是辞职才拿到钱吗?
      一、工伤鉴定十级是辞职才拿到钱吗? 工伤鉴定后不需辞职就能拿到赔偿金,如果没有缴纳社保,那么直接和单位协商或者去仲裁委起诉要求支付工伤赔偿,仲裁时间30-45;如果单位有缴纳是社保,鉴定结果出来15天之后去社保局申请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大概一个月左右会出来第一笔赔偿(...


·一、健身教练劳动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一、健身教练劳动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七)社会保...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像家庭装修这样的小工程,涉及到的人、材料相对较少,但是也是比较容易出现纠纷的。所以,双方在谈好装修方案后,应该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这样,以后即使出现争议,也有解决的依据。那么小型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透过文中的这篇范文学习下吧。 小型...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第一、检查所函、授权委托书是否已经交给法院,或者准备好,当庭递交。 第二、再次审查本案的诉讼时效、举证期限是否有问题。 第三、带上己方的证据原件。不建议律师保管原件,以免丢失。让当事人对照证据清单将原件整理好,开庭上将证据原件和当事...


·试用期辞退的条件包括什么
      试用期辞退的条件包括什么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怎么处理?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离职后,另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职位,从而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需要向原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原单位遭受的损失超过了违约金,那职工还需要另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