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异地保险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待遇?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异地保险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待遇?


异地保险工伤认定可以享受待遇。但是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残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新旧工伤可接续


对《条例》实施前即2004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工伤,如果尚未享受工伤待遇的,可以在2005年4月1日以后的1年内凭原始证据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按事故发生时旧法规定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关于单位破产、撤销、解散的工伤职工待遇问题,单位在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单位改制的,如果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职工不转入承继单位的,从原用人单位有效资产变现收入中,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工伤康复入院的申办程序


工伤职工执行“先治疗康复后评残”的原则


(1)由单位或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广州市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


(2)企业签署意见后,送同级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转康复中心;


(4)由康复中心工伤管理科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康复条件的工伤职工发给《康复通知书》,到广州工伤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综上所述,市场中有的单位经营规模较大的可能会在不同的地点有多处办公场所,而作为单位的员工可能在购买工伤保险的地点与实际受伤的地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此时员工只要被确认是单位的员工就可以照常享受保险给予的各种工伤赔偿待遇的。




·行政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一、工程罚款通知单范文 工程罚款通知单 致 : 你公司施工的 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 施工现场管理细则》,我司决定对你公司处以 元的罚款,人民币(大写): 元。此费用将从你公司当月工程款中...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
      很多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遭受了身体受伤,由于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于是就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法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时会把劳动工伤案件当作普通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处理。由于适用案由和法律条文不一样,所得的赔偿也不尽相同,甚至相差很大。那么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有什么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


·工伤八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工伤赔偿是很多劳动者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很多比较危险的职业劳动者经常会收到一定的伤害,在受到伤害之后如果没有工伤赔偿将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工伤赔偿吃非常必要的,那工伤八级伤残赔偿多少钱?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一般八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按《工伤保险...


·怎样写工程承包合同?
      怎样写工程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法: (1 )承包形式:单包,即包工不包料。 (2)工作量:工程上的水电安装;临时设施上包括:办公室、门卫、仓库、宿舍等的照明、插座等用电的接线、敷设。文明设施配套上:材料归堆、材料进退场装卸、现场文明清理等都属乙方工程承包范围。 (3 )承包...


·劳动者还没入职可以走吗?
      当我们需要寻找一份工作的时候,总会比较关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福利等内容,但是实际上,人事部门在招聘时所做的承诺在工作中会得不到保障。那么,劳动者还没入职可以走吗?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赔偿金额是多少
      一般来说,劳动关系是靠劳动合同来进行证明的,但在现在社会中很多不负责任的用人单位都是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时候如果劳动者不幸遭遇工伤的话,就会产生一定的麻烦了。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赔偿金额有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吧。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事实劳...


·一、未缴纳保险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一、未缴纳保险辞职可以随时走吗?未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可以随时辞职走人,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单位没有在终止劳动合同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起到离职日的双倍工资。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


·处理工亡的误工费抚恤金配偶的比例是多少?
      处理工亡的误工费抚恤金配偶的比例是多少? 配偶的标准是40%,其他的亲属会有所降低。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


·什么是绩效工资
      什么是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


·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谁负责?
      工程事故在生活中十分常见,通常由于建设管理,监管不到位,设计勘测有较大误差,以及施工材料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越来越多的工程事故的出现,不仅会给公司企业劳动者带来损害,也会给社会发展带来影响。工程事故的频繁发生,越来越多的人受到工程事故的影响,工程的直接劳动者甚至面临生命威胁,那...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