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职工被单位调岗可以降薪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职工被单位调岗可以降薪吗1、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员工的职位、岗位属于工作内容,应当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现实中一些单位往往在劳动合同中对员工的职位、岗位不作明确的约定。即使某员工长期从事某项工作,也不能认定双方已约定了工作内容。因为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劳动合同,即并认可双方通过长期的行为对工作内容做出了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双方未对员工的职位、岗位进行约定,因此理论上讲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员工岗。如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职位、岗位,那么用人单位的调职、调岗决定,应当视为对劳动合同的重大修改,必须与员工进行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2、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以员工有过错为由,对其进行调职、调岗。这种调职、调岗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罚行为。法律上讲,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处罚,应当建立在充分的事实基础上,以合法有效的厂纪厂规为依据,并遵循相应的程序,比如听取申辩、通过工会等等,如果用人单位未做到上述要求,其调职、调岗决定,就是错误的。调岗降薪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若强行调岗降薪则是非法的。如果的确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就调岗降薪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员工因有过错而被调职、调岗时,如员工承认过错并接受调职、调岗,只要用人单位降薪在合同范围(至少应当达到相应岗位的平均水平),就应当认为是合理的。二、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怎么办?有时员工可以接受调职、调岗决定,但不能接受降低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对其进行修改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单方面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资降低之日起六十天内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也就是说,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决定不合理,可以向用人单位管理层申辩,也可以向工会反映,要求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但是,职工不能以消极方式对待用人单位的决定,但考虑到现实中员工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员工是否有权利抗拒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调职、调岗决定,应当进行具体分析。如用人单位要求调动一个没有电工资格的员工,去从事电工作业,该员工完全可以拒绝,依据就是《劳动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之规定。职工调换岗位能降薪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生活中,如果您有遭遇单位随意调岗降薪的情况时,要懂得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千万注意不要采取了不理智的措施。您可以选择申请劳动调解,或者是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个体工商户如何要到误工费
      个体工商户如何要到误工费 参照您当地所在行业标准定。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的月收入或日收入,那就按你提供的证据算,如果没有 那就按你们同类经营户的月平均收入计算。也可以通过个体全部账目:支出和收入 最多不超过三倍平均工资来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


·一、最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什么?
      一、最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什么时候《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


·一、能否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吗?
      一、能否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吗?能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注意看是不...


·工程质量问题监理的责任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监理的责任有哪些 近日来,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和损失,这又一次引起了广大网友以及政府的注意。为了促进工程的质量建设,国家制定了很多的措施,出台了相关条例,并且针对工程质量问题监理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工程质量监理的职责问题,为您做出详细...


·在我国多长时间才算劳动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够使劳动关系正式确立。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可能会就财产问题等很多事项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是第一步。所以说,劳动关系的确认至关重要。那么,在我国多长时间才算劳动关系呢?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误工费计算方式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


·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
      实践中,开除职工与辞退职工其实都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一般在开除的情况下是可以及时解除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如果是辞退职工的话,那需要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才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那到底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


·电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电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一、电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按照建设部在95年发布的建计(1995)第167号《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新安装的电梯质量保修期为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或货到工地18个月为依据,这是针对电梯质保期唯一有据可查的国家文件。当然,也可以供求双方协商...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在确立劳动关系之前,大多数人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也有少部分缺乏法律意识没有和单位签劳动合同,于是就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意外受了工伤,单位也以此为由拒绝员工的工伤鉴定请求。那么,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呢?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


·一般情况下家庭隐蔽工程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家庭隐蔽工程有哪些? 一、家庭隐蔽工程有哪些 家装隐蔽工程是指在我们装修过程中,将建筑材料或构配件埋于物体之中后被覆盖外表看不见的实物。它包括给排水工程、电器管线工程、吊项基层、地板基层、护墙基层和门窗套基层这六大项。这些隐蔽工程藏在我们用肉眼看不到的地方,一旦出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