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达到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达到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要注意办理退休的时间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户口;

3、人事档案;

4、登记照片一张;

5、属独生子女家庭的,还须持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加盖所属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公章);

6、本人《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

7、个人缴费凭证,如邮局代扣存折;

8、由本人填写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申报表》(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二、劳动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是否自动终止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已经一直奋斗到了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没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主要是办理退休的手续国家规定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退休年龄到了以后,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这不属于是被公司辞退的,也是很正常的一种现象,并且之后就算再到社会上参加工作,自己也并不属于劳动关系的合法主体了。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哪些
      辞退员工,以劳动法的专业术语来讲,叫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讲,辞退员工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对企业的正常营运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弄清楚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哪些这也是很重要的,接下来...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难免会和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假如与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那么就要通过司法机关进行仲裁,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下有关这方面知识。 一、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用人单位赔付劳动者赔偿金一共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依照法律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第二种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金的情况,第三种是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违法解除的情况,这三种情况下的赔偿金的计算方式都不一样。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


·工伤鉴定赔偿不是说拿就一定能拿到的
      工伤鉴定赔偿不是说拿就一定能拿到的,会对你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定,只有对你的劳动能力,身体状况有了全面的了解,才会对相关赔偿起作用,所以工伤鉴定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工伤鉴定标准赔偿多少钱?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 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依据《建筑法》和《建筑管理条例》的要求,各省、直辖市、行政区都因地适宜的相继出台了自己的工程治理管理办法,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直是贵州省水利水电行业工人最为关心的地方,它和工人的关系密不可分,针对这个内容,对此对了相关分析。 ...


·面部疤痕增生算不算工伤复发
      面部疤痕增生算不算工伤复发?面部疤痕增生算不算工伤复发需要申请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


·实习生没工资加班需要加吗?
      实习生没工资加班需要加吗?需要进行加班的;一般劳动者加班是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和审批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在保持劳动者合理休息的范围之内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足额的支付其加班费的。二、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第3...


·工伤鉴定分左右手吗?鉴定原则是怎样的
      在工作期间受伤、残疾,或因工作原因导致职业病产生,这些情况依照程序进行工伤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得到相应赔偿。只是不知道工伤鉴定分左右手吗?毕竟大多数人都是用右手做事,右手受伤对本人的生活影响会更大一些,这个问题得根据工伤鉴定中伤残等级鉴定原则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算不算违约?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算不算违约?1、一般情况,提前终止合同时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例外情形为:可仔细查阅合同中双方对提前终止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有没有约定,如果约定了提前一定期限通知对方就可以提前终止且没有约定违约责任,那么不算违约;劳动合同中,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也...


·新员工入职应注意哪些?
      新员工刚到一个公司工作,没有工作经验,会有很多的不熟悉。有的新员工着急上岗赚钱,没有仔细把劳动合同里额度条款看清楚,就把自己的名字给签上去了,这样的行为是很容易踩地雷的。新员工入职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那么,新员工入职应注意哪些?请看下文。 一、签订入职协议应当合法 依...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适应对象有哪些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适应对象有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工程的建设越来越复杂,其中的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对于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也提出了很大的挑战。我国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通常分为子工程来促进工程质量的实施。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