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刑复核书的作用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死刑复核书的作用是什么?


慎重适用死刑,审查一下是否符合死刑的规定,


二、审查内容的严格要求:


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


(二)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四)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五)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六)诉讼程序是否合法;


(七)应当审查的其他情况。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复核程序的严格要求:


?提请核准程序: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由此可见,就算最高人民法院拍板了层层报送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如果在交付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后有特殊情形的,还是要停止执行或者报请最高院依法改判。


在我们国家,如果要想适用死刑的话,那么一定要慎重的进行对待,因为毕竟此前他是剥夺人们的生命权利的,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严重的一种刑法处罚的方式,所以我们国家才会存在着死刑复核书,在这个内容当中,需要针对程序问题和具体的犯罪事实问题来作出审查。




·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哪些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放在社会上改造的刑罚制度。它被西方学者誉为短期自由刑替代措施的最佳代表。在我国适用缓刑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具体来说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哪些呢?只有在满足了缓刑条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适用缓刑。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哪些 ...


·一般贩毒多少克以上死刑
      贩毒多少克以上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


·未成年盗窃罪金额一千判几年
      未成年盗窃罪判刑问题,要根据其具体年龄以及情节而定。十四周岁以下的,不负刑事责任,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犯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


·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近年来,大量交通案件接踵而来。其中颇为受关注的是危险驾驶罪,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个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内容呢?而要是构成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又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


·网络诈骗2万去自首会判刑么?
      网络诈骗2万去自首会判刑么?目前公安机关对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非常大,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即构成立案标准。一些不法分子进行网络诈骗后,迫于压力会选择到公安机关自首。对于自首情节,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酌情考虑,那么网络诈骗2万去自首会判刑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网络诈骗...


·酒驾判缓刑什么时候生效?
      酒驾判缓刑什么时候生效?酒驾判缓刑的话,自司法判决完成后立即生效。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


·诈骗罪立案时间是几天?
      以前的时候人们的信息以及互联网还没有现在这么发达,骗子们也都没有那么高明的诈骗手段,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现在的社会信息技术进步飞快,诈骗犯们也是想尽了办法使用各种手段去片人们的钱,人们在上当受骗之后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那么法律规定诈骗罪立案时间是几天?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怎么样才会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怎么样才会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


·犯罪嫌疑人贩毒量45克判多少年
      犯罪嫌疑人贩毒量45克判多少年?如果属于一般毒品,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海 洛因或冰 毒,应当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


·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在看某个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时候,需要结合法律中关于此罪的构成条件规定,要是全部满足的话,则才能认定构成此罪。不同的犯罪有不一样的构成条件,那就故意伤害罪而言,您知道我国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什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