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 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

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产生纠纷,协商无果需要进行法院受理,那么,移交法院受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要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带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希望能给朋友们带来帮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秦***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秦**诉**县**木材有限责任公司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代理人,本律师依法出席法庭,参与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庭审各方当事人均进行了当庭陈述、举证和质证,揭示出了本案的基本事实。本律师现根据庭审揭示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秦**是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

首先,明确实际施工人的概念。所谓实际施工人,指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分承包人和资质借用人,不应包括直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个人。

其次,根据庭审揭示的事实表明,原告秦**于20XX年X月X日以被告**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被告**县**木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村2、3、5组硬化公路责任合同。后于20XX年X月X日被告**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梁平县**镇人民政府签订**镇**村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后,将该工程转包给原告。之后,由原告组织工人对梁平县**镇**村2、3、5组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进行施工,该工程于20XX年X月X日经梁平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作出的梁平县农路办文[2014]13号验收合格。原告于20XX年X月XX日、20XX年X月XX日、20XX年X月XX日、20XX年X月X日分别向**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人曹**交了5000元、8000元、1000元、1000元管理费共计15000元。原告为该工程支付材料款754352.3元、人工工资305004元、生活费27609.6元,总计1086966.01元。之后,原告多次要求三个被告支付工程款无果。这些事实说明原告秦**替代被告**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履行了被告梁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梁平县**镇人民政府签订**镇**村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结合实际施工人的概念,足以认定原告秦**是梁平县**镇**村2、3、5组公路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这一事实有2-21组等证据在卷佐证。

二、三个被告应承担连带给付原告工程款的责任。

首先,被告梁平县**木材有限公司是该工程的捐资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根据庭审揭示的事实表明原告秦**以被告梁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被告梁平县**木材有限公司在20XX年X月X日签订的**村2、3、5组硬化公路工程责任合同第三条工程价款第1款明确约定总造价 1125600.00元,42万元/公里。二款A项明确约定甲方也就是本案被告梁平县**木材有限公司作为捐资人应支付15万元/公里,工程量据实测量。该合同第七条付款方式第1款A、B两项均明确约定了付款的比例、付款时间等内容。被告梁平县**木材有限公司至今也没有按约定履行捐资部分的付款义务。

其次,被告重庆市梁平县**镇人民政府有支付本案工程款的义务。被告梁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梁平县**镇人民政府于20XX年X月X日签订** 镇**村公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第一条1、2、3款,对硬化公路工程的数量、质量、价款进行了约定,该工程的预算总造价982202元。事后,被告梁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该工程转包给原告。随后,原告就组织工人进行实际施工,该工程于20XX年X月X日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验收清单表及完税的总价为972691.5元。**村2、3、5组公路已从20XX年X月X日一直投入使用至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原告可以要求参照被告梁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梁平县**镇人民政府于20XX年X月X日签订的**镇陆坪村公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固定单价结算工程款。据此,足以说明被告梁平县**镇人民政府应在未支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其三,被告梁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也有支付该工程款的义务。根据庭审揭示的事实表明:本案的公路建设合同是被告梁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梁平县**镇人民政府签订的,被告梁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可以要求被告梁平县**镇人民政府结算该工程款的。据此,足以说明被告梁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在已经结算的工程款范围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据上所述,足以说明被告梁平县**木材有限公司、被告重庆市梁平县**镇人民政府、被告梁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原告是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的事实是清楚的,也从未提出异议。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对**村2、3、5组公路工程投入了人工、资金,垫付了该工程全部材料款及相关费用,发生了建筑工程直接费用,三被告理应支付该工程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根据这条规定,本律师认为,由于三被告不及时结算、支付原告工程款,使原告及广大民工的利益受到损害。三被告在这起纠纷中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连带承担给付工程欠款的责任。

其四、三个被告应给付所欠工程款,并承担欠款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根据以上规定,**镇**村2、3、5组公路工程于20XX年X月X日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于当日原告已经将工程实际交付给建设单位并已经使用至今,三被告应从该日起承担欠款利息。据此,三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款 1038867.5元,利息57137.71元,共计1096005.21元。

三、第一被告梁平县**木材有限责任公司应当退还原告向其缴纳的保证金30万元,公路地基工程款13.4万元,共计43.4元。

首先,第一被告梁平县**木材有限责任公司应当退还原告向其缴纳的保证金30万元。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该条明确规定只有工程的发包人才有权利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质量保证金,且只能在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捐赠人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应当与受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作出约定。第二款规定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由受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组织施工或者由受赠人和捐赠人共同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第三款规定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竣工后,受赠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向捐赠人通报。根据该条规定,本案中第一被告梁平县**木材有限责任公司只是捐资人应当与受赠人也就是本案的建设方**镇人民政府签订捐赠协议不应与原告签订责任合同,更没有收取**村2、3、5组公路工程质保金的权利,因此其收取秦长承30万元质保金是违法的,应当退还给原告秦**。

其次,第一被告梁平县**木材有限责任公司应当退还原告秦**向其缴纳的公路地基工程款13.4万元。据上所述,第一被告梁平县**木材有限责任公司既不是本案讼争工程的发包人,也不是该工程的施工人,仅仅只是一个捐资人而已,根本没有权利要求原告秦**向其支付底基工程款13.4万元。简而言之,第一被告梁平县**木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捐资人,在本案中只有支付捐赠款项的义务,没有收取任何款项的权利,因此其收取原告地基工程款13.4万元,应当归还给原告。

四、第二被告梁平县**镇人民政府应当退还原告向其缴纳的工作经费5万元、质量保证金8.79532万元。

首先,第二被告在20XX年X月X日收取高**转交的该工程的工作经费5万元没有法律依据,应当退还原告。其次,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该条明确规定只有工程的发包人在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质量保证金。然而在本案中第二被告在没有向原告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要求原告支付保证金8.79532万元是违法的,且第二被告也没有按合同约定的5%收取质量保证金。再则,原告也不是保证金缴纳主体。据此,第二被告应当退还原告缴纳的保证金8.79532 万元。

综上所述,三被告所欠的工程款中,有绝大部分是广大农民工的血汗钱,继续拖欠下去势必会给社会酿成不安定因素。原告在提起诉讼前,多次找到三被告索要工程款,被告置之不理,拖欠至今。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地通知和强调,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原告为索要工程款,及时给付农民工工资,多次向三被告说明情况甚至乞求,三被告却麻木不仁,无动于衷,丧失起码的同情心。原告在索要无果,求助无门的情况下,才举债提起诉讼。本律师认为,这起纠纷虽然是拖欠工程款,但在纠纷的背后涉及到几十名农民工的利益。因此,恳请法庭从稳定社会的角度判决三被告给付工程欠款。同时,也希望三被告从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及时给付工程欠款,妥善解决这起纠纷。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合议时考虑采纳。

代理律师:

年 月 日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行法律申辩的过程中,代理人需要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中阐明自己的诉讼观点,并列举一定的事实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同时需要通过已定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来驳斥对方的错误,是得案件能够得到正确的处理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标准 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不过它们将获得一定...


·签了三方协议可以辞职吗
      想辞职可以辞职。但是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正当利益,必须得把手续办理好,否则的话后患无穷。签了三方协议毕业以后一年之内更换工作单位的途径有两个:1、是直接辞职办理失业手续,再到新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按着劳动法原单位接到辞职信以后一个月内不答复视为有效,并且不得扣留劳动者的档案等。此途径没...


·已满16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根据我国对于童工的界定,16周岁以下者从事盈利性劳动工作就属于童工,而16-18周岁者为未成年工。未成年工不同于童工,虽然他们的年龄未满成年标准但是已经具备从事工作的能力,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工作。那么已满16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呢? ?其实只要是不可从事范围之外的都是未成年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60天就失效了吗?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60天就失效了吗?在劳务关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劳动纠纷,并且相当大的一部分纠纷而言,当事人并不懂得如何去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法律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申请时效一般为争议发生之日的60天内。那么有没有...


·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在人们工作期间常常会不小心有工伤。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一定的项目有相应的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式,当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工伤,可以根据标准要求公司对员工作出合理的赔偿。那到底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及计算方式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 一、计算方式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


·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一)主要理由...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吗?
      随着当前人们对契约精神的不断认知,在人们求职的过程中,往往会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此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但是往往部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吗?下面由我们来为您一一解答。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吗公司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一般都是有赔偿...


·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公司法和劳动法在我国是非常常见,也关乎到很多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法律,在工作人员为用人单位工作时就按照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的关系,而公司法主要是来管理规定公司确保公司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签订的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签订的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这就是法律上称作的“经济补偿金”。而在劳动者在得到这一笔经济补偿金后仍要按照法律规定,上交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哪些程序?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我国《劳动法》《...


·佛山的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赔偿的
      佛山的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赔偿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佛山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


·消防工程质量的标准是什么?
      消防工程质量的标准是什么? 在住宅小区建设中,消防工程是重要的配套工程,直接关系到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因此,施工单位必须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在消防工程方面,国家也有相关验收标准,监理机构发现工程不合格的,会告知施工单位返修。那么消防工程质量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