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婚前购房算谁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律规定婚前购房算谁的?最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专业版解读:司法解释第一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通俗版解读:婚前对方首付买的房子,哪怕你实际参与还贷,但始终属于对方个人财产。离婚的话,对方必须就你参与还贷部分给你补偿。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归属的还有这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前购房一般是属于婚前的财产,但有其它协议规定的例外,在双方结婚之前最有财产的最好是做一个婚前公证,这也避免之后引起很多的家庭矛盾,这也是影响一个家庭的和谐,所以,婚前购置的房子还是要看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一般以实际情况来解决。



·北京市回迁安置房能否进行买卖?
      北京市回迁安置房能否进行买卖? 1、北京目前可以进行合法买卖的住房主要是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新建商品房只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可进行正常的产权交易。而北京的回迁房也不是不可以买卖,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户采取了回迁的方式,那么其所得补偿已从货币变为房产,其回迁房是可作为商...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房产的可以通过其它的财产进行偿还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另外,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按照合同的...


·夫妻的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怎么界定?
      房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时夫妻最关注的问题,而此时同样需要区分清楚属于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不同的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候的处理是不同的。那到底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怎么界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怎么界定? 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2...


·按规定经济适用房能过户吗
      按规定经济适用房能过户吗?可以过户,需要居住一定年限才能过户。1、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的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2、超过5年的,可以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后转为商品房,可以进行转让。二、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税费?1、 契税:一般是房款...


·租房合同未盖章生效吗?
      租房合同未盖章生效吗?加盖印章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需要件,合同没有加盖印章的,但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并且符合其他生效要件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


·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承租方在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时候应共同签订《
      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承租方在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时候应共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以保障彼此的权益。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


·买房子税钱是怎么计算的?
      买房子税钱是怎么计算的? 具体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以下几种: 1、契税:一般和首付款一起缴,由开发商代收; 2、印花税:在订立合同时就直接缴纳,总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缴; 3、银行按揭费用:如果办理按揭贷款,签合同时要交的第二组费用是银行按揭费用,商业贷...


·多个子女继承一套房应该怎么分割
      多个子女继承一套房应该怎么分割?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


·北京市政府开始征收房产税以后,对于房产税的具体规定
      北京市政府开始征收房产税以后,对于房产税的具体规定,引发了各企业家对于北京房产税的关注。其实,北京市属于我国房价名类前茅的,因此许多人会觉得可能房价的问题也会影响到税费的缴纳。房产税也是您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开征房产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北京开征房产税...


·哪几种类型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
      哪几种类型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 一、哪几种类型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


·被二房东诈骗中介有责任吗?
      被二房东诈骗中介有责任吗?是否承担责任,应当根据中介是否存在违法情况而定,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应当予以赔偿。如果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