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判决书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事判决书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民事判决书上诉期就是从次日算起,也就是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民事诉讼法意见》第79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日计算的各种期间均从次日起算”。根据该两个条文应理解为包括上诉期限的各种期间均应从第二日起计算。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条文则使人理解为上诉期限应从送达之日即送达当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65条规定:“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则进一步使人确信判决书同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的仍从送达之日起计算,只有在分别送达时才从各自收到法律文书的第二日起计算。一般来说,案件在宣判之前,承办案件的法官是不确定本案判决书能同时送达当事人还是分别送达当事人的,如果上诉期限有所区别,那么在判决书中向当事人告知上诉权利该如何表达?而《刑事诉讼法》对类似上诉期限的规定就较准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第二款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第二百三十条之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综上所述,民事判决书中一般都会对当事人的权利再次重复一遍,其次就是在其中提及上诉的事项,但是要求当事人要在固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就失去了效力而容易被上诉的机关拒绝受理,而上诉期一般就是民事判决到当事人手中之后的第二天。



·私藏火枪一只判几年
      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刑法规定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


·法律上乘客抢方向盘怎么判?
       一、法律上乘客抢方向盘怎么判?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这种犯罪时,就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要件,不能盲目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其范围,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导致定罪不准,量刑不当。 (二)区分以危险方...


·非法集资判三年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非法集资可以给公司或者个人带来资金支持,解决财务问题。但是其募集资金的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了严肃处置非法募集资金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我国相关法律对此种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那么,非法集资判三年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二...


·缺席审判过后可以申诉吗?
      缺席审判过后可以申诉吗?缺席审判过后是可以进行申诉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


·诈骗个人6000元判多少年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数额六千元万的属于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情形,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从开庭之日起多长时间下判决书
      从开庭之日起多长时间下判决书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


·故意伤害眼视力重影能判几年
      故意伤害眼视力重影能判几年?故意伤害眼视力重影一般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枉法裁判行为如何认定?
      枉法裁判行为如何认定?1、故意违背事实的行为。案件事实发生在诉讼之前,对案件事实是否存在及其发生、变更、消灭,必须由审判人员进行认定,认定的依据就是证据。审判人员审查、判断、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认定事实的过程。民事诉讼证据原则明确要求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因而审判人员违背事实的行为,...


·如何判定图片是否侵权?
      如何判定图片是否侵权? 一、如何判定图片是否侵权? 判定图片主要是从著作权人是否同意以及是否作出重大修改这两个方面来进行判断是否侵权的。根据法律规定界定图片侵权主要是存在以下行为即可认定: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


·公开宣判原告不到庭规定是什么?
      一、公开宣判原告不到庭规定是什么? 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缺席审判只能适用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不能缺席审判的。 ...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定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定。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