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到法院诉讼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到法院诉讼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1)《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2)《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法院确定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人身损害赔偿中有误工费这一项,侵权方拒绝赔偿的,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按照民诉法规定,原告承担举证责任,除了提交起诉状外,还应该提供尽量齐全的误工收入及时间上面的证明,包括单位出具的工资单、收入状况证明,这些材料都要加盖公章。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符合哪些条件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不然就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呢?请跟随小标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


·一、哺乳期满辞退可以申请补偿吗?
      一、哺乳期满辞退可以申请补偿吗?可以;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


·劳动仲裁超过一年怎么办?
      劳动仲裁超过一年怎么办??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 (1)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城市规划许可文件; (3)工程勘察资料等。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在合同内需约...


·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怎么办? 1、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档案社保等转移至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一般当地人才市场会提供暂时接收的手续,可以咨询一下。入职新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在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劳动关系确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现代社会,几乎每一个身体健康的人在毕业之后都会第一时间去找工作,毕竟一份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在工作后需要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不了解这方面内容。那么,劳动关系确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劳动关系确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严厉监督和检验的一项,监督和检验体现在一个工程的每个阶段,来保证每个阶段能够顺利的建造并且质量百分之百合格。而在钢筋工程质量上有着极为严格的标准,来保证后续工程的质量合格。那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


·加班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44条中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也就是说,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由企业决定。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几年由于工程的施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对于债权方来说,千万要重视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问题。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几年呢?如果债务方拖欠工程款不还,而债权方决定追讨工程欠款时,如果发现工程款已过诉讼时效怎么办?本文将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希望...


·上海工伤认定部门程序
      上海工伤认定部门程序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申请人按照书面告...


·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劳动者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几年来由于劳动者的法律知识薄弱,很多雇佣单位利用霸王条款给予劳动者不公平的劳动待遇。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夺回属于自己的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第一,根据《中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