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践合同和有偿合同怎么理解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实践合同和有偿合同怎么理解

在生活或工作中,我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依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其中有两种合同实践合同和有偿合同,有偿合同的典型合同有,买卖、租赁、保险合同等。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实践合同和有偿合同,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其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

民法上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

1、责任的轻重不同。确立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注意程度及其违约责任大小。有偿合同当事人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且违约责任较重。

2、主体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

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例如:借用、民间的借贷、保管、定金、寄存等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就借款合同而言,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成立。

有偿合同的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民法上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确立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注意程度及其违约责任大小。有偿合同当事人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且违约责任较重。

二、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实践合同的主要特征: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签订合同之前,您需要了解实践合同有偿合同相关的知识,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为签订相对应的合同做准备。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签订时您需谨慎小心,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合同就是解决的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三方共同开拓电脑产品市场,推动三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总则 1、“授权代理商”发展的下级经销商称为“授权专卖商”,经乙方对丙方的考察及向...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4、评标...


·涉嫌合同诈骗应该如何处理
       一、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刑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


·保险合同送达回执没签合同生效吗
      保险合同送达回执没签合同生效吗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


·介绍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
      介绍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 一、什么是居间服务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


·废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废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废纸购销合同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市××废纸收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购买乙方废纸。甲、乙双方现达 成如下协议: 一、 价格 乙方每月供应甲方废纸2500吨(大写:壹仟捌佰壹伍元整)单价,卖给甲方。 二...


·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一、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一、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合法的,法律并未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


·签订合同中的金额怎么写?
      合同中的金额怎么写?1、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合同金额为¥5000。2、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写“整”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3、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伍...


·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
      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允许当事人将自己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人,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进行合同转让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法律中海规定了一些不能转让的权利。那到底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合同转让本质...


·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怎么确定
      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怎么确定 一、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怎么确定 《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该规定也与上述规定相符合,即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担保期限则从...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法定撤销情形有几种?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赠与合同就是:一方自意愿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另一方,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所构成的合同。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赠与方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那么,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法定撤销情形有几种?下面听一听我们怎么说: 在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