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多长时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犯寻衅滋事罪判多长时间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刑法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二、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有哪些区别?

寻衅滋事罪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人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时,客观上也可能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特征,这种行为和以暴力威胁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抢劫罪看起来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实际上,它们存在着诸多区别。主要表现在:

1、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不仅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还有逞强好胜和通过强拿硬要这种手段来填补其精神空虚等其他目的;而抢劫罪行为人一般仅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2、寻衅滋事罪行为人客观上一般不以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方法强拿硬要财物,否则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即转化犯;而抢劫罪的行为人则必须是以暴力、威胁等作为劫取他人财物为手段。

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或者威胁使用轻微暴力抢劫少量财物的行为,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特征的,可以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通过上文我们也可以知道,在侵犯人身权利上仅仅是轻微的行为,而抢劫罪则强调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来达到目的。在具体个案上,如果有分歧,应该从行为方式和犯罪目的等方面切入。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原因在于犯罪主体和行为方式的一般化。此外,也要注意强拿硬要是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形式之一。


·2023拐卖儿童刑事案件就怎么处罚的?
      2023拐卖儿童刑事案件就怎么处罚的? 一、拐卖儿童刑事案件就怎么处罚的? 1、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 2、根据《刑法》的...


·对于拐卖儿童的法律上是属于什么罪名?
      对于拐卖儿童的法律上是属于什么罪名?属于触犯拐卖妇女、儿童罪。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


·虚假诉讼罪主体是怎样的?
      大多数情况下,所有的犯罪主体都是由自然人构成的,但是虚假诉讼罪有一点例外,它不仅自然人可以实施,就连单位也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 虚假诉讼罪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


·中国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


·诈骗罪的立案程序是什么?
      一、诈骗罪的立案程序是什么? 立案程序,是指立案阶段中各种诉讼活动的步骤和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 1、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


·新《刑法》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新《刑法》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是什么?新《刑法》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是《刑法》当中对于安全生产犯罪的行为定罪标准是结果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侵占遗失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遗失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在拾得他人遗失物的情况下,并且将遗失物自己保管的行为,国家的法律规定是无因管理。国家将这种行为不定性为犯罪,不过我们在拾得他人遗失物之后,并没有权利对拾得的遗失物进行处分。如果我们实施了对失主权利侵犯的行为,就会构成犯罪。那么,侵占遗失物罪的立案...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


·行贿犯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一、行贿犯罪是什么犯罪类型?行贿犯罪是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造成严重后果会怎样
      我国针对一些化学有毒物品,在保存过程当中有着严格的要求。不管是使用和运输,都会经过我国有关部门的严格检查。因此在日常生活当中,针对一些危险物质,通常普通人是没有办法私自使用的,因为一旦将这些危险物品进行泄漏或者是被犯罪分子利用以后,将会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