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可以起诉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可以起诉吗?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的协商不成,自然包括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以及双方都不愿抚养孩子两种情形。如果父母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本人或另一方监护人可以起诉当事人维权。二、两岁以下的孩子归谁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由谁承担?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综上所述,夫妻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孩子抚养。签署离婚协议书后,一方没有尽义务,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要求变更,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调查结果判决,情况属实的,会支持原告提出变更抚养的诉讼请求,取消对方的抚养资格。



·一方是过错方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方是过错方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关于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宁波离婚抚养费标准、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


·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我国针对违反计划生育制度,多生超生的人进行征收的一种费用,目的是为了控制人口的增长速度,并且平衡社会资源的分配。违反计划生育的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拒不缴纳的,计生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 一、强...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会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诚意,这是中国近千年的习俗。但是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彩礼在给付之后,在一定特殊的情形下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退还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相信很多人对此不是很明白。换句话说,之前国家实行的计划生育,规定一个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多生的家庭为了给孩子落户,会缴纳一笔“超生费”,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会根据地区不同出现差异。今天,我们将和您分享关于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广东...


·根据刑法规定出轨与重婚如何界定?
      根据刑法规定出轨与重婚如何界定?根据刑法规定出轨与重婚的界定是是否和第三者再次的登记结婚举办婚礼,或者是和第三者在小区内部以夫妻共同名义在一起生活。《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的是“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代理可以吗?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代理可以吗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


·探望权的法律规定
      1、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该条款规定了的以下内容: (1)探望权的主体:是指...


·对商家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在惩罚性赔偿于通过对行为人的惩罚来维护社会利益,是国家为自身需要而作出的强制性干预结果,尽管也有因无形损害而对受害人提供慰藉的需要,但更多的是国家为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预防的需要,体现了惩罚...


·结婚几年离婚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
      结婚几年离婚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


·家暴严重起诉可以坐牢吗
      可以,如果构成轻伤需要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