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继子女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继子女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吗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另外,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二、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具有时间上的法定性和财产专属性。遗产包括: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综上,我们了解到其实继子女也是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但此时的继承有条件限制,并不是只要双方之前有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就一定可以继承。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双方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那么就可以相互继承彼此的遗产。另外,也要注意,在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情况下,并不影响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法定继承中遗产怎么分配
       有些老人还没来得及立下遗嘱便不幸去世,或者立下遗嘱后该遗嘱又被确认无效,在这样的情况下,对老人遗产的分配则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此时,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怎么分配才合理呢?马上就为你做解答。 一、法定继承中遗产怎么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


·一、公民可以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一、公民可以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


·关于遗产继承案由有哪些 一、关于遗产继承案由有哪些?
      关于遗产继承案由有哪些 一、关于遗产继承案由有哪些? 1、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2、遗嘱继承纠纷; 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4、遗赠纠纷; 5、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二、遗产纠纷律师费用谁出? 遗产纠纷律师费用由当事人自己...


·能不能放弃一部分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能不能放弃一部分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


·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继承
      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继承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特殊规定,当股东去世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股权。2、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参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有限责任公司...


·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代位继承与遗赠都是继承中较为特殊的情形,通常见到的是两者分别适用那能否一同适用,即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若你也不是很清楚这个问题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


·未出生胎儿有继承权么?
      未出生胎儿有继承权么?《民法通则》1、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继承法》2、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


·继承事实抚养关系被扶养人的遗产
      一、事实抚养关系继承的相关规定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11条第1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可见,养子女...


·一、财产继承和共有物分割的方式?
      一、财产继承和共有物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共有物分割的方式有:一、实物分割;二、变价分割;三、补偿分割;四、保留共有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分割...


·一、孤寡老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哪些人?
      一、孤寡老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哪些人? 孤寡老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其兄弟姐妹,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


·法定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
      法定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 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