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退休工资计算工龄,怎么计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退休工资计算工龄,怎么计算

?对于企业退休工资来说,计算工龄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只有计算清楚工龄,我们才能够计算出工资的金额。那么,企业退休工资计算工龄的方法是什么呢?退休工龄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企业退休工资计算工龄

退休工龄工资跟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年龄、何时参保、何时退休、何地退休等因素都有关。

退休工龄工资计算方法:全部缴费年限(俗称工龄)乘3,其中满7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1年算。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退休工龄工资标准

(一)工人收入标准

工人收入标准: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 、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15年以下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

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事工人工作,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 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您推荐竞比实绩,每年评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工作,年年有 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

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 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

(二)工人退休金标准

1、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

2、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

3、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

4、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

三、注意事项

一般工龄,又称总工龄,指工人或职员的总的工作年限,在中国,一般工龄曾是确定职工退休待遇的一个条件。现在从事普通工作的工人,男的六十,女的五十五岁即可退休,不过现在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以后,退休金的多少,与工龄直接的关系,与你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缴费的多少)以及你退休时社会平均工资的多少有关。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提前退休。

本企业工龄,中国又称连续工龄,日本称企业工龄,指工人或职员在某一单位(包括经组织批准的调动)连续工作的时间,是一般工龄的组成部分。

特定工作的工龄,工人、职员从事某种特定工作、但任某种特定职务或在某种特定部门担任工作的年限。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当退休。

综上所述,关于企业退休工资计算工龄,我们要注意对于不同年限的工龄的退休金的金额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在计算之后,要根据工龄的多少来选择相对应的等级,再进行计算工资,而且工人的工资,除了工龄工资以外,还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特优津贴等


·3年劳动合同可以离职吗
      可以提前离职,但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


·一、申请工伤认定对单位的影响?
      一、申请工伤认定对单位的影响有哪些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 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 申请工伤认定,对企业来说利在于能减轻...


·工伤出院后多久做伤残鉴定对于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时
      工伤出院后多久做伤残鉴定对于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确认为工伤后,根据治疗情况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如果伤情稳定,治疗已终结的,马上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按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时,申请人要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但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


·山西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某些工作对劳动者身体有伤害,或者是工作危险系数极高,那么就很容易产生工伤问题。在劳动者受到工伤,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如果劳动者在山西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


·拖欠工资争议的时效为多久?
      拖欠工资争议的时效为多久1、工资争议有时效限制。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


·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怎么规定?涉及哪些法规文件? 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主要就是针对一项建筑工程中涉及到的资料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当然,这些规定并非就是自己凭空制造出来的,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的依据的。那么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怎么规定?涉及哪些法规文件?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


·通信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有哪些
      通信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有哪些?通信工程是重要的信息传输工程,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工程。但是由于施工质量或者部门管理不善,经常会导致通信工程出现事故或者问题。怎样做好预防措施是一个重要的课题。那么,通信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有哪些?下面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通信工程质量预防措...


·意外险工作受伤可以赔偿吗
      可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


·单位欠费期间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单位欠费期间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补上之后,新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支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