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的顺序是怎么样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引出的问题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同样为一年,其起算点与工伤认定申请的起算点一致,但是劳动者要等到工伤认定决定出来后才能申请仲裁,而这时往往超过一年期。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断事由?对此有观点认为,申请工伤认定并不是劳动者的实体权利请求和救济,仅仅是一种程序性行为,因此无法引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断。笔者认为,工伤认定是劳动者主张实体权利救济的必备前置程序,没有工伤认定,劳动者的权利得不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和法院的支持,所以申请工伤认定应视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从而引起仲裁时效的中断。二、工伤认定与劳动仲裁的管辖工伤认定部门对劳动关系可进行形式审查,但不能认为申请材料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不予受理。工伤认定部门可以对劳动关系的存否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中予以体现。相对人不服的,可以以事实认定不清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关系争议已经仲裁裁决的,工伤认定应以裁决为基础;工伤认定中当事人未申请仲裁的,应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被受理后工伤认定中止,待裁决作出后恢复认定程序;如果在工伤认定中,当事人经告知后不申请仲裁的,可委托仲裁机构出具意见,之后当事人不得就劳动关系的存否再申请仲裁,也不得对该仲裁机构的意见提起民事诉讼。相对人不申请仲裁的,不影响工伤认定程序的进行,劳动关系仲裁并非工伤认定的前置程序。在我国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工伤认定这个问题不能够达成一致,是可以提起仲裁的,当然在这个认定的过程当中,如果已经提起了仲裁,那么在认定的时候需要以这个仲裁的为基础,所以说劳动的仲裁并不是工伤认定当中必须要经过的一个环节。



·因为结冰在厂区摔伤算不算工伤
      因为结冰在厂区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因为结冰在厂区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已经进入厂区,在路上因为路面结冰导致摔伤,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


·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也是需要
      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也是需要当事人严格签订书面的合同的。当然,出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情况也比较多,那您具体知道这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作详细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 1、收案数逐年...


·国企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国企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有补偿; 在国企解除劳动合同,其经济赔偿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关。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


·入职员工需多久签劳动合同
      我们都知道,员工入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才能建立劳动关系,只有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员工入职不是马上就能签劳动合同的,还有一定的试用期,那么入职员工需多久签劳动合同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入职员...


·喝酒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喝酒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如果是属于醉酒的情况,就算符合其他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因为当...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后,具有约束力。而且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违反规定则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在北京这个人才济济的地方,对于劳动合同又会有怎样不一样的规定呢?在本文中我们就将给您介绍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实施规则。 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
      现实生活中,虽不乏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少见。用人单位虽然享有自由选择劳动者的权利,但这权利并非绝对,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具体来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1、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限定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对员工因公受伤的伤情和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的行为,但鉴定结果并不一定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对于存在异议或者不满的可以提出复议申请,但申请复议的时间肯定不是无限期的,因此,关于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期限有必要了解清楚。 一、申请复议的四种情形: 【工伤保险 行政复议】《工...


·做完工伤鉴定几天能拿到钱
      日常生产生活中,我们做完工伤认定拿到鉴定结果以后,没有什异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为自己发放补偿金,在这个过程当中,相信各位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做完工伤鉴定几天能拿到钱。针对这一问题,在我国的相关法规当中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做完工伤...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