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包括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 新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包括哪些新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包括:一、是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二、是程序性规则,主要是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包括具体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和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一)、是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1. 突出非法言词证据——非法证据,除了非法言词证据,还有非法实物证据。现有司法解释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有原则规定,非法实物证据情况复杂,难以作出一概禁止的一般性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主要是对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操作规程作出了规范。2.是突出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非法言词证据包括实体违法,如以刑讯逼供取得口供;程序违法,如侦查人员违反规定单人取证。对于程序违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实践中一般均应补正、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1条、第2条明确规定,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二)、是程序性规则,主要是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包括具体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和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4、双方质证——公诉人举证后,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取得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质证、辩论。5、法庭处理——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问题作出裁定:如公诉人的证明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能够排除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属非法取得的,法庭确认该供述的合法性,准许当庭宣读、质证;否则,法庭对该供述予以排除,不作为定案的根据。新刑事诉讼中的有关非法证据排除主要包括两大类,第一大类是实体性条规,主要是针对非法证据内容和地方进行判定。第二大类是程序性条规,主要是针对排除非那些非法据问题的具体操作规程。也包括这些具体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



·减刑假释司法解释
      2012年我国最高法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具体适用问题,制定了相关的司法解释,这部解释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下面就让我们带来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正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依法...


·开设赌场罪的辩护词如何写
      在我国不仅仅是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会犯罪,即使是为赌博的人提供场所的,也是会构成犯罪的。而要是构成了开设赌场罪,律师会向法院提供辩护词,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兴嘉...


·要怎么对累犯量刑处罚?
      累犯是指由于故意犯罪曾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的,在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被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5年)内又故意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为实现预防与打击犯罪之目的,对累犯从严惩处是非常必要的。那么,要怎么对累犯量刑处罚?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对累犯是如何判刑的?下文为您解答。 ...


·对于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吗
      对于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


·故意伤害的犯罪未遂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的犯罪未遂怎么处罚?故意伤害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如果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情节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


·执行死刑现场是否允许民众参观
      执行死刑现场是否允许民众参观?死刑执行现场不能进行参观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对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


·新刑诉法81条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81条具体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


·销赃罪已退赃物怎么判
      已退赃会酌情减刑,具体视情况而定。若情节较轻,则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上减轻处罚;若情节较重,则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基础上减轻处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


·有期徒刑是缓刑还是实刑
      有期徒刑是实行,实刑就是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或看守所里面服刑。缓刑的详细说法为暂缓量刑,主要指对已经构成犯罪的人员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


·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1、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 2、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建议...


·刑事诉讼哪些人要回避?
      刑事诉讼哪些人要回避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如果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都需要进行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