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父母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权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

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二、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你是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的女方,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心理压力会比男方大,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上,你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心和忧虑。对于你来说,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优势和不足,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第一,你的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你的孩子若已经两周岁以上,你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

第四,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

第六,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你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在离婚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时候,并不是一定就要去法院起诉,毕竟打官司争夺抚养权多少都是会给孩子造成伤害的,严重的话甚至还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这会对日后健康成长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在能够协商处理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时候,建议父母最好就协商处理,双方各自退让一步也并不是不可以,毕竟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成长。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样的?
       很多人畏惧离婚,并不是说害怕面对自身的感情问题,而是害怕离婚之后自己的子女不知道该怎么办。当然您也常能在媒体中看到,不少人为了能够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不惜夫妻对簿公堂,那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样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一、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


·离婚后孩子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权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
      离婚后孩子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权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要探望孙子和孙女,则应得到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的许可才可以。若已离婚的夫妻双方无异议,在适当的场合,有条件地探望孙子外孙是人之常情。离婚后不...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那你知道,如果进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了?我们在下面为您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
      离婚案件,除了财产问题最棘手的也就是子女归属问题和抚养费问题,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直是难点所在,有的人不知道应该如何付抚养费,是共同双方抚养还是只归于夫妻任意一方,那么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 1...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有有制度的约束,社会各界才能和谐的发展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有有制度的约束,社会各界才能和谐的发展。我国生活中的各项生产基本都有相应的制度来进行约束,对于建筑工程也是如此。建筑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了。对于工程质量是需要相关单位放在第一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


·孩子的生父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孩子的生父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1、抚养孩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没有钱而免除; 2、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3、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4、根据司法解...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请律师吗
      当今社会,很多夫妻为了避免婚后由于财产问题产生纠纷,因此在结婚前往往都会去公证机关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这个时候,有人就有疑惑了,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需不需要请律师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婚前财产公证需要请律师吗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


·离婚财产分割无力支付怎么办?
      夫妻双方处理离婚的时候,要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及探视权等事项作出约定。一般来说,双方要本着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及有利于生活等原则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应该一人一半。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无力支付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无力支付怎么...


·离婚后彩礼是否需要返还,离婚要退还彩礼吗
      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彩礼礼的习俗,婚约正式缔结后,一般不得反悔。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婚约反悔的情况,那么离婚后彩礼是否需要返还呢?当你搞不清楚这个问题的时候,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彩礼需要返还的情况 离婚彩礼是否需要返还?离婚彩礼需要返还的情况主要有...


·如何起诉父母不给抚养费?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孩子没有人抚养的情况,这样的状况通常都是因为离婚引起的,一般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有时候会出现抚养费拒绝支付,给孩子的成长带来影响,那如何起诉父母不给抚养费?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如何起诉父母不给抚养...


·解除抚养关系诉状怎么写?
       每个人都是在前辈的庇护下成长起来的,在法律层面,学理上有“亲权”这一概念,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为了规范社会关系,规定了“抚养权”这一权利。这一权利的使用,会产生抚养关系。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会有用到解除抚养关系诉状的时候。 一、什么是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