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何确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何确定?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确定是有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法定监护人的担任,父母是未成年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即是夫妻离婚,除非有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监护权的行为的,父母依旧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不会因为离婚就取消监护资格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由上我们可知,父母是未成年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即是夫妻离婚,除非有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监护权的行为的,父母依旧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不会因为离婚就取消监护资格的。但,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跟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走。即哪一方拥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则就相对的拥有了监护权,成为法定监护人。二、确定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考虑的因素除在特殊的离婚案件中,父母一方有明显的不适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情形时,才较容易确定离婚父母何方适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外,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均想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且双方情况大体相同适合行使监护权。在此情况下,法院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总结出以下考虑标准:(一)支持原则: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能较好地照顾子女(尤其对年幼子女最好能亲自照顾),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二)继续性原则: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因此,在父母双方均与子女有良好关系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迄今为止大都与父母何方共同生活。(三)在考虑上述两个原则时,兼顾考虑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的年龄、性别。必须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子女的意愿往往因其年龄及动机而有所不同,并且如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意愿有强烈的影响时,法院应对子女的意愿加以检验。离婚后未行使亲权的父母一方,或夫妻协议分居而未与子女共同生活停止行使亲权的父母一方,有与子女交往的权利(子女交往权的内容包括探视子女)、有参与子女教育的权利、有监督子女抚养的权利、有为子女的利益必要时管理子女财产(全部或一部)的权利。该方应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在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下,以何种方式适当履行对子女的上述权利。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判决。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情况下父母两个人都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涉及到离婚的话,可能您对监护人的单人就比较疑惑了,一般情况下孩子跟随哪一方一起生活,那么这一方就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同时监护的责任并不因为双方离婚而丧失。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在女方怀孕期间,可以说女方是比较脆弱的,而此时也许要更多的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在对女方权益进行保护的时候,不仅仅是体现在工作中,在婚姻家庭里面也是受到保护的。那通常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女方怀孕期间男...


·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有一天,大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
      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有一天,您发现自己的银行卡突然多出来钱的时候怎么办?通常情况下,银行的收支都会有流水,所以说当自己银行突然多钱了,而不属于自己的应该及时向银行反应。而银行卡突然多7万构成不当得利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 一、不当得利的法律...


·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可以反悔有时候不能反悔,那么什么时候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什么时候又不能呢?这个问题必须要分情况。 1、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那么,...


·无罪释放需要家属签字么?
      无罪释放需要家属签字么?法院判处无罪释放后,会立即下达判决到在押人员的羁押的看守所,在押人员可以自行回家的,不需要家属接送,也不要家属签字。刑事拘留后无罪释放不需要家属去,当然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家属是享有其中的知情权的,但是在无罪释放之后,家属并不需要进...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起诉离婚程序包括三个阶段,起诉、答辩、开庭审理,当事人要在这期间做好诉讼准备,收集离婚需要用到的证据。离婚起诉时当事人还需要预缴诉讼费用,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


·一、夫妻一方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一、夫妻一方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夫妻一方外遇离婚只是道德上的问题,一般不会影响到财产分割的正常进行,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后法定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
      一般在离婚的情况下说到孩子抚养问题的情况比较多,但此时也要看孩子是否已经成年,如果已经成年则就不用同时对其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此时一方在获得了孩子抚养权之后,另一方自然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离婚后法定抚养费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法定抚养费是多少 首先由...


·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得到两个小孩的抚养权
      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得到两个小孩的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


·一、财产纠纷离婚起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财产纠纷离婚起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证?
      离婚夫妻在针对离婚问题时,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自己的离婚目的,就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的手段。但是国家规定的这种起诉离婚程序并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进行的,国家对于适用起诉离婚程序进行了程序制定。只有符合国家制定的倾向,才能向法院申请起诉离婚。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证? 一、什么...


·可撤销婚姻欺骗结婚满足撤销条件么?
      可撤销婚姻一般是由于一方遭受另一方胁迫而产生的婚姻关系造成的。可撤销婚姻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提出撤销申请的,那么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可撤销婚姻欺骗结婚满足撤销条件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欺骗结婚算可撤销婚姻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