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期限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 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区域经理

乙方的工作地点 :

责任:

1. 直接跟进 区域的营销工作。负责指导、协助区域内客户 开展市场的营销工作,要做到言传身教,以身作则;

2. 安全了解辖区各地区市场的特点,并对各地市场的竞争局势有清晰的认识,并能够指导代理商具体的市场推广工作。

3. 基于竞争对手优劣势,以及我公司情况与市场情况,制订有效的区域推广策略。

4. 服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对公司品牌的发展以及在当地市场的销售业绩负责。

5. 从自身做起,拥有先公后私的良好职业作风,对团队的成长与良性运作负责。

6. 服从公司的营销策略与行政制度,不搞特殊化。

销售合同的签订对于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即使自己的利益出现问题,但是对于有关的人员来说就是有了合同就有了法律上的保障,所以对于合同自己一定要多加注意,只要合理的签订合同,那么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不会出现问题。


·行纪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行纪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着各种债权债务关系,签署各类合同时最为常见的建立债权债务的方式,行纪合同是诸多合同中的一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署不同的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签署行纪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如...


·前后两份合同的效力认定是什么?
      前后两份合同的效力认定是什么?前后两份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如果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的话,往往我们将后一份合同认为是前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此时,只要内容不冲突,那么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有冲突的话,则一般是以后一份合同为准。原则上,在存在前后合同的情况下,我们都是要根据...


·运输合同有哪几类
      运输合同有哪几类 一、运输合同有哪几类 1、根据运输对象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 2、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3、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


·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今社会,是一个秩序井然的文明社会。合同作为一项制约双方权责的工具在签署审查时也有着相关的注意事项。由于审查合同时的疏忽,在工程的后期往往会造成许多具有恶劣影响的经济纠纷。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吧。 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哪些义务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哪些义务众所周知,赠与合同是属于单务合同的,此时只有赠与人负有相应的义务。那么您知道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哪些义务吗?而要是遇到一些情况,赠与人是否能撤销赠与合同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哪些义务 赠与人...


·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意义是怎样的?
      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意义是怎样的?在我国,合同根据内容的不同分为了不同的种类,但是大类却只把他们归为了有名和无名合同。每个分类有每个分类的意义,那么,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意义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一、为了区分法律适用性问题 ?法律之所以这样分类主要是为了区分...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能否并存?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能否并存? 一、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能否并存 可以的。承担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都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一、口头合同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口头合同买卖不破租赁吗?若是在与他人建立租赁关系时只是建立了口头合同此时并不需要遵守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适用的实证法基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房屋租赁...


·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一、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1、全面履行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大部分的合同当中其实都是有违约方面的约定,主要涉及到的就是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当然在我国《民法典》中对合同违约的责任也是有一定的规定,其中主要就是民事方面的责任。那究竟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签订合同,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合同一旦签订,任何一方都...


·租赁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
      租赁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违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