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人防工程在我国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工程,其在战时主要是将老百姓转入地下,对老百姓起到一定的空中袭击的防护作用,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就担当一般的防护措施,这样的转换我们一般称之为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那么,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的内容和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内容。一、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的内容《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RFJ03-2009)业经国家人防办公室批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与《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配套的计价软件(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计价软件”)已开发完成。《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包括总则、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组成及计算标准、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程序、附录等内容。附录由附录A《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综合预算定额》、附录B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部分设备生产厂家信息组成。二、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的实施,适应人防应急准备需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2003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等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对于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作出如下规定(一)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下列项目不得实施预留设计和二次施工:1、战时使用及平战两用的出入口、通风口的防护设施;2、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浇注的结构或构件;3、防爆波防毒地漏、防爆波清扫口、给水引入管和排水出户管及相应的密闭阀门。(二)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通风采光井、进风口、排风口和排烟口等,封堵框、预埋件、预留孔(槽)等应在工程施工中一次就位,战时采用的封堵构件要到位,封堵构件应与工程施工同步做好,并编号存放于专用房间内。(三)战时通风系统的粗滤器、预滤器和过滤吸收器,风机、口部通风管、超压排气活门、密闭阀门等应一次性设计并安装到位。(四)人防工程的气密性测量管,战时进风出入口的测压装置,口部呼唤按钮及管线,通风信号装置应安装到位。(五)战时使用的给排水管道应安装到位;口部染毒区供墙面及地面冲洗用的冲洗栓或冲洗龙头应安装到位;平时不使用的淋浴器和加热设备,预留管道接口和固定设备用的预埋件应安装到位。(六)战时使用的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动力、照明线路应安装到位。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对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的一般解析。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在内容上规定的很明确,必须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才能进行转换。其次,在一般情况下,要做好对人防工程的及时护理,确保该人防工程的随时使用。


·不属于工伤的事故怎样处理
      不属于工伤的事故怎样处理?不属于工伤的事故按病假处理即可,《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没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没合同怎么办?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 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团登记证等;...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的算法
      在我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了,此时劳动者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金,其实这要看是谁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的和劳动者提出的,得到的补偿金会不一样。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解...


·劳务工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 说到劳务工法律援助,可能大家第
      劳务工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 说到劳务工法律援助,可能您第一时间会想到的就是农民公维权。其实,农民公和承包方的关系就是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一般劳动主体和用人单位各方面的资源都不在一个层次,所以必要的时候发生了纠纷,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务工法律援助需要什...


·何时不可以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相信您都知道,我国《劳动法》《劳动合法法》等法律中对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做出了重点保护的,其中对单位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进行了限制,那具体来说单位何时不能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何时不可以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


·雇佣双方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义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
      雇佣双方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义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相对应的,用人者有义务给提供劳动的劳动者付出一些报酬,再者还应为劳动者提供薪资以外的其他福利,这样劳动关系才能平衡。职工薪酬包括了短期薪酬以及长期福利,那么职工薪酬中长期福利包括那些呢?在本文中为你做详细的介绍。 一、...


·劳动争议法院调解多久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


·一、法律规定工牌丢了会被辞退吗?
      一、法律规定工牌丢了会被辞退吗? 不会被辞退的;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劳人劳[1987]5号文件规定: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企业辞退违...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内容 建筑工程是很重要的工程,其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内容 建筑工程是很重要的工程,其工作量大,危险度高,受到很多相关政策以及法律的监管。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很多,包括工程的进度,施工的合法性,以及相应的风险防范。那么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包含哪些内容?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以供...


·工伤认定时限的介绍
      虽然国家的科技水平日益提高,职工工作期间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升,但职工工伤事件发生次数仍居高不下,了解工伤认定有关知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要知道工伤认定时限,这对我们最终能否通过工伤认定申请极为重要。以下是有关2017工伤认定时限的法律法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