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规范市场的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现实生活中依旧有许多公司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发生劳动争议时给劳动者举证带来了诸多的不便。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怎么办?如果因为没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导致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输了的,可以再重新积极准备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去相关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劳动者对于劳动仲裁结果表示不服的,劳动者有权去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再次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应当注意准备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无法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需要借助于其他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公司同事是很好的人证,可以请求公司同事证明自己曾在用人单位工作过,以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不过因为劳动者利益与用人单位利益的冲突,所以请求同事作证时一般应请求关系较好的同事。工作证、工作服、工作记录也是很好的证据,它们可以证明劳动者曾经在用人单位参加过相关工作,以间接的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不管怎样证明,劳动者所提出的证据应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然后具有高度盖然性,法院才会采纳其主张的事实。



·工伤认定期限超过怎么办
      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规定的期限为事故发生后的30日。不过要是受伤职工提出认定申请的话,则期限为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但也经常出现错过了工伤认定期限的情况,那现实中工伤认定期限超过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期限超过怎么办 是...


·十一国庆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
      十一国庆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2、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


·劳动关系协商解除的流程
      劳动关系的解除方式很多,其中有一种就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商解除是不少职工和企业选择的,协商解除了效率比较高,协商解除的过程中,双方可以提出各自的要求,根据具体要求双方协商到能另双方都能认可的情形。协商解除省时省力,下面我们就告诉您具体的协商解除的内容。 一、劳动关系协商解...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


·宁波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怎样申请的
      宁波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怎样申请的 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社保编码(伤者社保卡背面有的社保编码);致残鉴定表编号(参看鉴定结论书右上角)。 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


·一、一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几份?
      一、一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几份?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没做工伤鉴定能上班吗?
      工伤鉴定有十个等级标准,当受到最轻的工伤后还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便赔偿事宜,但是也不影响工作的劳动能力,这时候受伤员工也不希望工作进度落下了,那么没做工伤鉴定能上班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没做工伤鉴定能上班吗? 可以的劳动能力鉴定可以一边做一边上班,但是可能影响你的...


·工伤认定9级标准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因工作关系受伤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只需要进行工伤人的,工伤人的的标准一般有十个等级,不同的等级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费用是不一样的,鉴定的标准也是存在差异的。你是否知道,工伤认定9级标准2017的情形有哪些? 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癫痫轻度; 2)...


·三期女员工试用期可以辞退吗
      三期女员工试用期可以辞退吗?试用期阶段是可以辞退三期女员工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


·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吗,这个做法合理吗?
       一、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吗,这个做法合理吗? 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这是合理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


·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常常会出现员工中途离职的现象。那么,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辞职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