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防工程包括的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人防工程包括的内容
目前,我国在全国各地已经建成了一大批人防工程,这些人防工程能够达到平战两用的作用,并且质量高,种类多,防护能力强,有的建在地下商场,有的建在地下停车库。那么人防工程包括的内容有哪些?本文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人防工程的概念
人防工程正式的名字是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为防空 要求而修建在地下或半埋于地下的民用建筑物。从第二次世界大战
前后起,一些国家都各自陆续构筑了许多不同类别、用途和规模的民防设施,如:人员掩蔽部、指挥所和通信
枢纽、救护站和地下医院、各类物资仓库,以及地下疏散干道和连接通道等。有些国家的城市,还将人防工程和城市地下铁道、大楼地下室及地下停车库等市政建设工程相结合,组成一个完整的防护群体。
人防工程应满足防核武器、防化学武器和防细菌武器等三防要求;有些还要求兼防常规武器(炮弹、炸弹)的直接命中作用。
人防工程除了具备战时防空用途外,近年来,也常作为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
二、人防工程的内容
1、在有设防要求的城镇建设人防工程时,要根据战时的城镇人口规划人防工程数量,并将工事布置在居民点的附近,使在空袭
情况下能尽快进入地下隐蔽。为避免轰炸时伤亡过多,单个人防工事的规模和容量都要有一定的限制。工事出入口的数量应不少于两个,相邻出入口要有一定的间距,朝向应不同,使不致同时遭受破坏;洞口还要避免被倒塌物掩盖。
对大型的人员掩蔽工事,要求设置能够相互独立的几个防护(防火)单元,各单元之间用防护门和防火门隔断。在居民住宅区的楼层下面,结合房屋基础的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是很适宜的。2、地下室的设计要考虑大楼被爆炸冲击波击倒时地下室的抗倾覆稳定性;其顶板要通过验算,使进入工事的早期核辐射剂量被削弱到容许限值内。在遭受核轰击时,城市大火蔓延,并将持续很久时间,要研究人防工事内缺氧的对策,并控制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含量。专用工事内还要有备用的水源和电源。3、除土建结构以外,构筑人防工程还应在工事口部设置相应的各种防护密闭设施和设备。4、人防工程在加强平时维修保养的同时,要做到平战结合,以战为主,兼顾平时使用。现在中国很多城市都在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已修筑的人防工程,作为招待所、餐厅、医院和影剧院,以及地下仓库和中小型车间(工场)等使用,使人防工程在和平时期同样能够发挥很好的经济效益。使用时注意保持良好的地下环境(温、湿度),处理好空气净化。为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节约运营费用,可设置采光天井和进行自然通风。一些战时需用的防护设备可以暂不安装,但应事先考虑好临战前的应急措施。综上所述,建设人防工程时不仅要考虑到战时防空的需要,还有考虑到平时的经济建设,满足平时人们的生活需要、工作需要。通过上文的介绍,人防工程包括的内容有工事布置点、地下室的设计、防护密闭设施、平战结合等方面,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帮助。


·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


·一、解除劳动合同印鉴是盖什么章?
      一、解除劳动合同印鉴是盖什么章? 应该盖公司的公章。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在劳动合同上签章生效,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单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该与这个程序一致。如果盖内部部门章,不具备对外的效力。 附:《劳动合同法》相...


·福州工伤鉴定的地点有哪些?
      福州工伤鉴定的地点有哪些? 1、福州市马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 福建省马尾区罗星路59号 2、福州市晋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 福建省福新中路128号 3、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仓山区三高路115号3层 4、福州市台江区劳动和社会...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1、工作量增加,工作变繁琐或业务扩大2、物价上涨,其他工作基本工资有一定提高3、其他公司同样工作岗位薪资有提高4、在同一个公司工龄达1年以上,有些公司每个半年月薪增加一两百5、升职,工作地位在公司中变得原来越重要,成为核心部门核心人物,如公司的销售精英...


·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的费用谁承担
      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的费用谁承担 一、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的费用谁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吗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吗我国目前属于飞速发展的阶段,不少的建筑物和交通设施都是需要人为的进行搭建,而在搭建这些的过程中少不了农民工的存在。但是往往随着施工的完结,建筑商一方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而这时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吗?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资料。...


·农民工伤鉴定要钱吗要多少钱?
      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城市中的高楼大厦、大桥高架都离不开他们的辛勤劳动。在公司上班受伤会算作工伤,企业会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农民工的工作环境流动性很强,所以受伤后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来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对于农民工来说,工伤鉴定是否收费的问题是他们十分关心的问题。农民工伤鉴定要钱吗...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劳动者辞职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要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话,其实这是在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辞职权,但此时也不允许随意辞职,还是需要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之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才行。那具体来说劳动者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劳动者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中...


·保险公司劳动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保险公司劳动合
      保险公司劳动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保险公司劳动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二、劳动合同法对违约...


·用微信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有效,微信签订合同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