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依据?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依据有哪些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交通事故的发生肯定会涉及一定的误工费的赔偿,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问题,那么就得依据有关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这样自己的误工费赔偿就不会缺失一定的法律保障,对于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交通事故陪护费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一、交通事故陪护费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如果买的有相应保险,应该是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对此次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验,并做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还可以提出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


·一、交通事故要配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要配误工费吗? 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全责方要不要赔偿误工费,要依据受害春是否因交通事故收入减少而定,如果收入减少的,就可以主张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刚刚贷款买的车可以卖吗
      贷款买的车可以卖吗贷款买的车是可以卖的,但是在贷款未结清时买卖不自由。因为车辆贷款未结清时被抵押给了银行,有抵押登记的车辆是不能自由买卖的。买卖贷款车辆时,可以选择在贷款还清后再买卖,也可以请求直接让买方提前结清欠款,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买卖的。二、贷款购车的风险如今贷款购车时大部...


·第三胎孩子上户口要交罚款吗?
      要。凡是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的,都需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如若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按规定加征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超生三胎的处罚标准如下:超生三胎的处罚标准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


·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在生活和工作中,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造成的意外损伤,虽然工伤是每个人都不愿意遇见的,但是如果避免不了就需要保持好心态,解决事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 (一)工伤 ...


·青岛开车玩手机扣几分?
      婚姻法规定到法院起诉自动离婚吗?没有自动离婚。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


·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各类型的赔偿项目它的计算标准不一样,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


·山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
      山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不同,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


·北京二手房买卖定金交付有哪些法律依据
      二手房买卖相对期房买卖要更加注意,无论是签订协议还是交付定金都要做好相应的文件和监管,以免造成自己的损失,房屋买卖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因此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二手房买卖定金的交付也要核实房屋的实际情况,不要贸然的交付,我们将二手房买卖定金的交付...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交自己索要赔偿的具体金额提交法院,请法院判决执行。那么,交通事故民事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都包括了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解答这个疑问。 道路交通事故民事...


·上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