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对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曾听闻无数这样的悲剧,因为一时的嬉戏打闹,导致过失致人死亡。根据《刑法》“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观上是过失不具有故意杀人罪那么恶意,所以相对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较轻。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那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观因素是过失,过失的认定有两种情形: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在认识因素上是“明知(犯罪结果一度进入意识但最终被否定),最终认真地认为结果不会发生”。而疏忽大意的过失在认识因素上是“对具体结果无认识(但有结果预定性)”。值得注意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的分别,意外事件不属于《刑法》所规范的范围,也就是说意外事件不属于犯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观因素是过失,对于侵害结果具有一定可能的预见性,但意外事件往往没有预见性。在具体案件中,可以从行为人的年龄、所属职业领域、案件具体环境等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具有预见性。



·滥用职权罪认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相信就算是一个法盲都知道相关案件的辩护词,如果不结合具体的案情的话是没有办法提供参考依据的。就像是滥用职权罪的辩护词,律师都是在详细了解了滥用职权罪的具体案情以后才结合着相关的法律,以专业的律师的角度来对当事人的这个案件书写辩护词的。那么,滥用职权罪认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一、滥用...


·共同过失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共同过失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共同过失犯罪的主体要件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行为人即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其组合形式有三:都是自然人、都是法人,一方为自然人另一方为法人。对于自然人而言,必须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否则不能作为共同过失犯罪的主体。对于法人过失犯罪而言,共同过...


·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是怎样的
      公民的住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未经法律授权都是不能随意进入他人住宅,否则的话就有可能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那么此时就要依法对行为人做出处罚,那究竟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有哪些?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


·刑法中如何规定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量刑标准?金融凭证诈骗罪参照票据诈骗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


·犯强奸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体现在很多方面,其中便包括对强奸罪的设立。强奸罪是针对男性的犯罪,其犯罪主体是特定的对象。根据法律的规定,犯强奸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犯强奸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强奸罪的刑事处罚如下: 1...


·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区别
      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区别 一、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区别 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据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任意”就是 “没有拘束...


·聚众斗殴一般会被刑拘多久?
      聚众斗殴一般会被刑拘多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估计可能要逮捕,那么时间就很长啦,而拘留最长37天。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不得超过37天。之后,转为逮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怎么判刑?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怎么判刑? 一、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怎么判刑? 《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条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四川省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刑事犯罪案件当中,犯罪客体都作为很重要的一部分。犯罪客体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要是这种权益被他人侵犯的话,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不同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就会有不同的立案标准,四川省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四川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从哪些方面进行?
      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从哪些方面进行?1、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代刑事诉讼价值客观要求的诉讼原则。新的《刑事诉讼法》 引入罪疑从无原则,给律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