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摩托车逆向行驶发生事故如何赔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摩托车逆向行驶发生事故如何赔偿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需要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3.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4.不确定责任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交通事故的发生肯定会涉及的到一定的处罚,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责任确定,这样就可以完成不必要的审核麻烦,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不能进行责任的确定,那么对于直接的经济惩罚将是一个艰难的抉择过程,所以自己一定要留意此类问题的解决。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与处理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是非常严重的违法交通法规的行为,是指由于个人的责任造成的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给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甚至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的行为。涉及交通肇事罪的人员应该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本文我们就带您讨论一下我国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与处理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其实就是由交警部门做出的事故责任的认定书,这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是很重要的,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多少。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替公司办事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
      替公司办事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 一、替公司办事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因为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属于工伤范畴。即使你是主要责任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无过错责任。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是针对于上下班途中,区分开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


·一、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算不算遗产?
      一、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算不算遗产?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不算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近亲属,而非死者。故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遗产的认定标准是: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家具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


·《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处罚
      《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


·开车吹气17为什么算我酒驾 一、开车吹气17为什么算我酒驾
      开车吹气17为什么算我酒驾 一、开车吹气17为什么算我酒驾? 这种一般是不处理的。 驾驶者血醇低于20mg/100ml的不是酒驾。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委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79毫克的驾驶员认定为酒后驾车,80...


·动产质押就是将动产如名贵字画、汽车飞机等作为担保从而进行贷款
      动产质押就是将动产如名贵字画、汽车飞机等作为担保从而进行贷款融资的行为。很多公司或者个体都会通过动产质押的方式来进行贷款提供大量的资金。这种方法不仅可以为公司解决资金问题,还可以促进动产的交易。那么动产质押有何特点,动产质押又是如何进行分类的呢?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动产质押...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无论是怎样的机动车,其实都是规定了核准人数的,即只能在规定范围内载人,否则就会构成超员。而在我国超员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按照规定此时就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那到底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小客车超员怎么处...


·一、交通事故8级伤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8级伤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造成八级伤残的,需要对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