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的劳动合同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解除,或是自己的身体有着一些疾病导致自己不能工作,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有着一定的法律规定,所以对于这类问题自己只要依据有关的规定就可以积极的处理。



·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在合同中注明一定的违约金,以此来牵制员工。违约金的存在使得员工在选择跳槽时会有所顾虑,也会损害员工的实际利益。那么,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呢?如果可以,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我们为您整理一些有关内容,供广大朋友参考。...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多久出来?
      工人在生产车间遭遇安全事故后,应该及时的申请工伤鉴定。这样等拿到鉴定结果后,就可以向企业申请赔偿了。工人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补偿。因此,一些工人在等待工伤鉴定期间,是很焦急的。那么,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多久出来?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多久出来? ...


·老婆有身孕能辞退员工吗?
      老婆有身孕能辞退员工吗?老婆有身孕不能辞退员工,能够辞退的情形必须是具有劳动法17条所规定的具体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据此,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


·工程质量问题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是什么类别?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建设、社会财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轻则影响施工进度、增加施工成本,重则形成建筑安全隐患,影响正常使用、甚至造成安全事故和重大损失,那么,工程质量问题是什么类别区分呢?工程质量问题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一、一般质...


·非关键线路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非关键线路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上述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


·公司愿意辞退员工协议补偿范本是怎么样的?
      公司愿意辞退员工协议补偿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手部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生产车间,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手部受伤是比较常见的事情。在得到有效治疗后,职工应该要求单位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拿到工伤鉴定书后,职工才好确定赔偿标准,向单位索赔。目前我国工伤鉴定分为十级。那么手部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手部工伤鉴定标准...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怎么赔偿?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怎么赔偿? 公司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内容,劳动者可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和补缴社保。若不支付,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公司不给...


·湖南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湖南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一)严格实施征地补偿标准。各地应严格按照国家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


·一、最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什么?
      一、最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什么时候《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


·2023劳动合同上盖什么章
      在劳动合同上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