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员工生病解除劳动合同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员工生病解除劳动合同吗


1、根据以下法律依据计算一下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医疗期满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应安排其他工作,如果还不能从事,可以提前30日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解除合同,但是应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不满半年按半年;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直接除劳动合同的,应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不满半年按半年;


劳动合同法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


员工在工作的时候,身体不可能一直都是出于工作状态,有时候也会有生病的情况,这种时候,单位应该给予员工请病假的机会,并且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虽然有合法的理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员工患病的时候,还有非工伤的医疗期是不可以解除合同的。




·在我国服务行业可以请童工吗?
      在我国服务行业可以请童工吗? 《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


·工作年限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开始起计算《劳动
      工作年限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开始起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节假日加班补休能代替三倍工资吗
      节假日加班补休能代替三倍工资吗 一、节假日加班补休能代替三倍工资吗?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必须安排劳动者休假。”“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这就是说,在法定节假日,要么安排职工休假,要么安排职工加班,支付3倍工资,没有...


·公司员工打架可以辞退吗?
      公司员工打架可以辞退吗?公司员工打架并不是必然就可以被辞退,如果员工在公司打架,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公司是可以对员工开除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


·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当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也不代表着毫无风险,因为我们很可能由于某些事情面临被辞退的风险。当我们被辞退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您不要着急,下面的我们将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的相关问题。 一、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


·婚内工伤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工伤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


·一、主动辞职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多少条?
      一、主动辞职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多少条? 主动辞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


·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
      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就约定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有可能会被扣除一部分的工资,但是不代表企业可以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而要是企业违法克扣的话,则还会承担法律责任。那到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所谓“克扣工资”系指用人单位...


·退休打工人员受伤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退休人员受到伤害
      退休打工人员受伤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退休人员受到伤害,是否能主张误工费损失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受到伤害后应当可以就实际损失主张误工费;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没有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


·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
      工作过程中,劳动者是很容易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争议的,而要是发现之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对争议的处理可能就有点麻烦了。不过此时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举证,那到底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举证?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举证 目前有许...


·单位因员工不加班辞退可以吗?
      单位因员工不加班辞退可以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