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可以拿在建工程投资入股新公司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可以拿在建工程投资入股新公司吗?在建工程是指企业正在建设的尚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应该算做企业资产。那么企业可以以在建工程投资入股新公司么?在建工程投资入股如何缴税?针对这些专业性问题,我们收集相关法律知识,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一看。一、在建工程可否作为设立公司的出资?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均可以作价出资。例如:土地、房产都是可以出资的,而且房产出资还免征营业税。就在建工程是否可以出资的问题,从理论上说,只要没有设定抵押,作为出资是没有问题的。具体操作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作出验资报告后,递交工商局审查。若能出资,则房产证自然办在所设立的公司名下。《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在建工程投资入股如何纳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财税[2007]162号)规定: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根据上述规定,以在建房产出资设立新公司,承受方应缴纳契税。三、在建工程属于企业资产的哪种类型?在建工程属于资产类的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四、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如何操作?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首先必须所有的工程支出发票,没有发票不能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在固定资产完工后,要有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结算单(竣工结算单),需要强制检测安全性的固定资产(如压力管道、配电设备等)还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以上单据齐全,就可以将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综上所述,在建工程属于企业的非流动资产,企业可以以在建工程投资入股新公司,承受方应该以在建工程投资入股价值总额缴纳契税。对于工程建设企业来说,在建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企业资产,能够以此做为标的投资入股,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 1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2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 3级残疾等级残疾,因...


·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签孕妇停薪留职协议书合法吗
      一、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签孕妇停薪留职协议书合法吗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签孕妇停薪留职协议书本身就是违法的,所以停薪留职协议书也是无效的。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国务院公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二、女职工享有的福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


·煤矿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煤矿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


·延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话怎么处理
      延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话怎么处理在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上,正是由于国家通过各种立法和监督政策的严厉把关,所以才使得现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好,在建筑行业的有一些高新科技甚至已经得到国际上的普遍认可。各省市对于工程质量的把控都非常严格,以延安市为例,延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话怎么处理呢...


·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工伤即劳动者因工而受的伤,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工伤的范围,法律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的范围究竟是什么呢?此外,在工伤认定的范围内,工伤又有哪些主要种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


·仲裁劳动关系一般多久出结果?
      劳动关系是生活中一种十分常见的关系,任何人都有缔结劳动关系的权利。现在社会上,存在着很多和劳动有关的劳动纠纷,劳动者会因为各种原因将雇佣者告上法庭,希望法庭做出公平判决。而法院会做出劳动仲裁,那么,仲裁劳动关系一般多久出结果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劳动仲裁 1、定义 ...


·是他导致受伤算不算工伤?
      是他导致受伤算不算工伤?他人导致的受伤不算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图片(2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


·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全文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市场中最主要的两个主体,为了促进双方劳动关系的和谐,减少劳资纠纷,我国很多省市都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重庆市做为我国直辖市,早年前出台过《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那么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全文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为此整理的法律条文。 重庆市劳动保...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话要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话要怎么办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其实多数都是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的处理之后,才能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也就是仲裁前置。那实践中,要是当事人一方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话,此时要怎么办才好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话...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住所;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要载明企业或组织的名称、仕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书可以是个人书写,也可委托律师书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